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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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他就開心至極。心誠所至,繼母的病竟然好了。路氏被深深感動了,對劉渢的態度變好了,讓自己的兒子和劉一塊吃飯,一塊睡覺,一塊玩耍,一塊學習,最後還把家產分了一半給劉渢
。
“孝”是一種發自內心的真誠的呼喚,這種呼喚就算是鐵石心腸也會被感化的,劉
的繼母又怎麼會例外呢?所以在後來司馬光所撰寫的《家範》中,子孝母不愛更加彰顯孝。劉用他的至誠感動著周圍的人們,一個人對打自己的繼母都能夠如此盡孝,更何況是給予我們生命的親生父母呢?回家見佛
楊黼,宋朝人,為人善良,性情非常溫和,他很崇拜蜀中(今四川)的無際大師(即唐朝的得道高僧希遷和尚),並專程去拜訪無際大師。走到半路時,他遇見了一位年紀很大的和尚,他就向這位和尚打聽無際大師的情況,並告訴他自己要拜訪的原因。老和尚聽完,很認真地說:“見無際還不如見佛呢!”楊黼沒有理解他的意思,便問他道:“佛在哪裡?怎麼才能見到佛呢?”老和尚回答說:“你趕快回家,見到披著衣服、倒著穿鞋的人,那就是佛了。”楊黼聽從老和尚的指點,立即返回,深夜才回到家中。這時,母親聽到兒子的敲門聲,高興地隨手拿了一件衣服披上,踏上鞋子就跑出來了,竟然沒意識到鞋子穿反了。楊黼見到這種情景,心中頗有感悟。從此以後,他沒有再出去找無際和尚,而是在家中竭力孝養雙親。
《增光賢文》裡有這樣一句話:“堂上二老是活佛,何用靈山朝世尊。”這與上述故事的內容不謀而合。父母才是我們應該真正去朝拜的,而何必執著於自己的意念?只要領悟到這一句話的真諦,從現在開始去做一個真正的孝子,一切都還不算晚,不要為自己留下“子欲養而不待”的遺憾!
違孝道會受罰—五刑章第十一(4)
《宋書》卷五十四中,記載著一個典型的因不孝而加重刑罰的例子。
宋孝武帝大明年間,安陸應城縣(今湖北應城縣)人張陵和他的妻子罵自己的母親,說叫她死了算了。沒有想到的是,他的母親被兒子、兒媳一罵,想不開,就真的上吊死了。因為罵母親而致母親自殺,當時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要處以死刑。況且,這時正好是皇帝大赦天下,也就是說於情於理,張陵都會被免去責罰,起碼罪不至死。然而,當時的孔淵之在討論這件事的時候,認為張陵罵母親實屬不孝,已經是最大的罪行了。對於不孝的子孫,就要嚴加處罰,以正風氣,不該將其列入赦免的行列。同時,量刑的時候就要比照最重的刑罰執行。最後,張陵被處以梟首,他的妻子吳氏因為孩子還小的緣故被免去了死刑。
在北朝北齊時,不孝被列為十惡之首。隋朝正式有了十惡罪名,不孝位列其中。唐朝將不孝罪列在十惡中的第七位,對此,《唐律疏義》中是這樣規定的:
謂告言詛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別籍,異財若供養有闕;居父母喪,身自嫁娶,若作樂釋服從吉;聞祖父母父母喪,匿不舉哀,詐稱祖父母、父母死。
在明清兩代的法律條文中,竟然一字不差地照錄唐朝對不孝的規定。而在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中,不孝的刑罰最高至死刑。從中可以看出中國古人對孝的重視程度。
因不孝而遭雷劈
在中國有一句很狠的話就是“你被雷劈了”。這對於中國人來說就是遭天譴,就是做了不合理的事情被上天懲罰了。
在中國文獻中,因為不孝而被雷劈的事情有好幾起。據南宋潘陽人洪邁在他的作品《夷堅志》中記載,南宋時期的興國軍(今湖北陽新)有個叫熊二的人因為不孝而遭到雷劈。
熊二的父親熊明以前在軍隊上服役,年老之後就被除了兵籍,因為年老體弱,身子又不好,不能夠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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