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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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孫思邈問師父:“為什麼患雀目病的大多是貧苦人家,而有錢人家卻很少見這種病?”
陳元聽後說:“你的話很有道理,那就給病人多吃點肉食試試。”
孫思邈按照師父的話,讓一位病人每天吃幾兩肉,但病人嘗試了一個月仍毫不見效。於是他再翻遍大量醫書,終於找到“肝開竅於目”的解釋,他就給那位病人改吃豬、牛、羊肝,不到半個月果然很見效。孫思邈回到家立即用在太白山學到的方法給父母親治病。不久,他父母親的雀目病和粗脖子病都痊癒了。
標榜孝行—紀孝行章第十(5)
孫思邈最初的志向不是作神醫而是為父母治病,正是因為這樣的心態,才使得他的醫術不斷地精進,最後不但達成了願望,還成為了千古留名的藥王。
包拯辭官事父母
歷史上有名的包公,即包拯(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親包儀,曾任朝散大夫,死後追贈刑部侍郎。包公年少時以孝而聞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聖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進士,當時28歲。先任大理寺評事,後來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為父母年老不願隨他到他鄉去,包公便辭去了官職,回家照顧父母。他的孝心被官吏們交口稱頌。父母在幾年後相繼辭世,包公這才重新開始自己的仕途。
在封建社會,假如父母只有一個兒子,那麼這個兒子是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顧自己去外地做官的。這是違背封建綱常的,當時還有法律對違反這樣規定的人給予處罰的條例。一般情況下,父母們為了兒子的前程,都會跟隨去的,或者兒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規勸父母跟隨而去。父母不願意隨兒子去做官的地方養老,這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因為這意味著兒子要遵守封建禮教的約束—辭去官職留下來照料父母。
包公主動地辭去官職,不迷戀官場,說明在他的心中,敬孝比為官分量更加重。和一些為了前程棄父母、拋妻兒的人相比,包拯堪為楷模。
魯迅一生孝順母親
魯迅(1881~1936),原名周樹人。魯迅用這個筆名,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的母親姓魯。魯迅去南京求學時,家裡給他定了親。女方叫朱安,是個沒有文化的纏足姑娘。魯迅請求母親退聘,但母親堅決不同意,說退聘有損兩家名聲,會讓女方飽受嫁不出去的痛苦。魯迅要求朱安放足、讀書,但朱安都沒有做到。
1906年魯迅還在日本留學,他接到家信,要他回紹興探親,說母親患病。其實母親沒有患病,只是家中聽到謠言,說魯迅在日本有了妻子,所以趕忙讓他回家聚親。7月初,當魯迅趕回家中時,只見客廳張燈結綵,中間貼了張大紅紙喜字,他一切都明白了,為了不使母親傷心,魯迅默默接受了母親的安排,奉命完婚,行禮如儀。入洞房那天晚上,魯迅面對著新娘一言不語。第二天清早,他便獨自搬進自己的書房,三天後,他離家回日本了。
青春時期的魯迅就被“母命難違”的封建禮教剝奪了男女情愛的權利。他曾對許壽裳說,朱安“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要好好的供養她,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其實,魯迅何嘗不知道愛情,但是他不願讓母親為難,他那尚未萌芽的愛情種子就被禮教的“惡魔”吞噬了整整二十年,直到後來他與許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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