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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林森!我覺得他是我命中註定要愛上的那一個男人!”周又鈴像是生怕她沒聽清楚,又強調了一次。
“又鈴!林森他……是我的男朋友!”章令敏聲音有些抖地問:“他是我的男朋友這件事,對你而言,一點也不是問題嗎?”
周又鈴在電話那頭以很慎重的語氣道:
“就算他娶了你,我也沒辦法控制自己不要去喜歡他。令敏,在他沒有成為你丈夫之前,我們公平競爭吧。我相信喜歡林森的女人一定很多,現在不過多了一個我,只不過我正好是你的朋友罷了。”
“你……一點也不覺得這樣……對不起我嗎?”上輩子,把自己定位在“學妹”的位置上,喪失了與林森更進一步的可能也就算了,成為周又鈴追愛的幫手也就算了,畢竟是自己招來的,就算心比黃連苦,也怨不得任阿人。
但現在……她與林森正式的交往中,不管怎麼說,對著她宣告打算追求她的男朋友,不會覺得這樣很沒道義嗎?周又鈴怎麼能這樣理直氣壯地說出口?她真是不明白。
“令敏,不要恨我。愛情這東西……我控制不了,如果能夠控制的話,你以為我願意處於現在這樣的境地嗎?我這麼驕傲的一個人……”周又鈴很清楚她決心追求林森,日後必須面對的是什麼。不只是與章令敏友情的決裂,還有周遭朋友同學對她的唾棄——如果她們知道她打算把章令敏的男友追到手的話。
女人的友情,向來脆弱在男人的事件上。
“又鈴,你說公平競爭……是在徵求我的同意嗎?”章令敏有些苦笑地問。雖然覺得這樣問很傻,但還是問了。
“當然不是。就算你不同意,我也是要追的。我只是希望,我們的友情,可以不因為林森而破滅。”
“可能嗎?”
“這是我的希望。”
又鈴,該說你太天真,還是太狡猾?
掛完電話後,章令敏揉了揉額角,搖搖頭。她知道,這一世,她與周又鈴之間,仍然不會擁有美好而長久的友情了。不管最後誰與林森走在一起,甚至,兩人誰也沒跟林森走在一起,這段高中的友情,是到此為止!
比上輩子更短。
也好。
林森是個沉靜的人,他追求人的步調也是溫溫緩緩的,若是感應神經粗壯一些的女孩,絕對無法將他那些很尋常的行止,當做情人間的交流。
沒有甜言蜜語,沒有一日不見如隔三秋,沒有每天必煲的電話粥。他是第一個知道章令敏房間專線號碼的人,但總是隻在星期四或星期五打個電話過來,約她出門,或表示他有事,這週末就不約見了這類的短暫對話。
章令敏不知道林森這個人口才如何,但一直知道他不是個愛講廢話的人,他也不習慣對著一條電話線大訴衷情;對他而言,打電話這個行為,就只是為了聯絡事情用的。真的思念一個人,自然是約到眼前來最為實際。
章令敏喜歡聽聲音,而林森喜歡看人的雙眼,所以章令敏一點也不介意接電話,但林森卻從來不覺得這樣有什麼樂趣,卻也很快就發現她這個特別的愛好——她對他的聲音非常地著迷!有時她甚至沒注意他在說什麼,只是專注地聽著他的音色,就像在欣賞一首悠揚的古典樂曲一般,讓林森備感稀奇。
他才十八歲,而她十七歲。如林森所言,一切發生得太早,但這也表示了,他們未來要走的路還非常的長。就算,她這一次的人生依舊只有四十八年,那麼,她就有三十多年的時間可以與他在一起。非常的長久,這樣的數字,已足夠讓章令敏感到滿意。
既然交往了,章令敏就沒有想過有一天會與他走向“分手”的絕境。
她或許缺少了周又鈴身上獨具的主動、勇敢、熱情似火。但她長情,像細水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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