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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傅,借個火好麼麼?”我定了定神,原來是個路人,沒想到這麼晚還有過路車,我很意外。藉著車燈的側光,我眯起眼睛看著這個人。他很年青,幾乎比我女兒大不了多少,外面套了件灰色帆布外套,肩膀上扛了個麻布袋子,可能是晚上出工回來晚了吧。這一帶有些傢俱加工店,經常會請一些農村的孩子來打工,每天都做得很晚,工資卻異常的少。我為少年點著了煙。那一瞬間,我看清楚了他的臉。那張我永遠都不會忘記的臉。
他的面板很乾燥,前凸的額頭,充滿血絲和疲倦的單眼皮眼睛,厚厚乾裂如久旱的河床的嘴唇,尤其是他的鼻子,出奇的巨大,令我想起了成龍。
忽然,一個非常罪惡的想法如同被按進水裡的木瓢一樣從我心底浮現出來,當人恐懼的時候會非常自私,自私到根本視別人的生命於無物。因為我想到一個經常出車的老前輩說過,要是晚上開車總是在車前看見人影打轉,那就是必要出車禍,坐我們這行的最怕出事,撞壞了車要陪別人錢不說,即便保的住自己的性命,要是把別人撞死了,賠多少錢都不夠,撞傷撞殘更倒黴,一家人都完了。司機都有條心照不宣的那個什麼(我提示他,潛規則)對,就叫潛規則,這詞真恰當,那就是撞傷不如撞死,撞死了一了百了。你別不高興,實際上就是這樣,我雖然很久沒摸方向盤了,但前些日子不還說一個司機把一孩子來回軋兩次麼?他還說回頭的一次是為了救人。狗屁,老子還不知道他想什麼,救人停車不就得了!(他說到這裡,有點激動,又劇烈地咳嗽了幾聲,同學聞聲從外面進來,被他呵斥出去了)。
話扯遠了,當時我的確只想保住自己在說,以後就顧不得了。那個年輕人點了煙,謝了聲,見我沒有走的意思,居然和我攀談了起來。我和他套了會瓷,便提出要買他的衣服。“
“買他的衣服?”我聽了很驚訝,他卻揮了揮手,示意我別打斷他。
“起初他非常驚訝,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忽然爽朗的笑了起來,並問我要這破衣服幹什麼。不過是件普通的衣服。我擺擺手,遲疑了下,對他說,我要的是他裡面那件貼肉的。這時候他沒笑了,警覺了起來,往後退了一步,不在說話。我馬上和他解釋,自己並沒別的意思,只是對他說對裡面的衣服很感興趣,想買下來腳老婆也回去做一件。他鬆口氣,把衣服扯了扯。
‘這是俺娘做得,別人不見得做得出來呢,俺娘是村子裡的一把好手。’他果然很樸實,居然相信如此荒唐的理由,我馬上提出,給他五十,他更驚訝了。我以為他嫌棄少,就拿出張一百給他,並指了指他衣服。這孩子馬上答應了,迅速把衣服脫掉,並遞給我,而我則把那錢給他。他高興得拿著錢,不停的對我說謝謝,然後消失在夜色裡。
你知道我為什麼要他貼身的衣服麼?“伯父轉過頭問我。我自然搖頭,他嘆口氣。
“我做了件這輩子都後悔的事,做了件讓我良心永遠不安的事。我見他走遠,把衣服整齊的攤開放在車子前面。然後啟動車子,在上面來回軋,還下車再三檢查,是否軋到了衣服。然後,我繼續開車,果然沒看見什麼所謂的人影了。”
“哦?這時怎麼回事?”我奇怪地問。
“你知道應物麼?有時候人們為了躲避災禍,會弄一點假東西來應自己的劫難,被拿來做替身的叫應物,我本來會發生車禍,於是把那孩子的衣服當作應物,來回軋過,就當作了軋了人的劫。這,也是別人教我的。我只是試試,沒想到還真有用。
我非常開心,以後便把這事忘記了。那個農村來的年輕人,我也沒去再去找他。後來我生意越做越好,很快就買了自己的車。錢也越賺越多。直到到還在這裡買了房子。
可是,在一次朋友的聚會上,我們在醉酒的時候偶然談起了這應物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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