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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喬木還有點意外收穫,那就是她的名聲在民間突然得到了一定的宣傳,變得特別的好。
這樣的機會她當然不會放過。
因此,原本只是在京城中有所流傳的一些有關於明英宗與錢太后的愛情故事,很快就在喬木的操縱之下,以光速飛快傳遍全國大地。
等到第二年年底的時候。
明英宗與錢太后的愛情故事已經被渲染的不遜色於梁山伯與祝英臺之類的故事了,國民度同樣不遜色於相類似的故事,天下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而且在那個故事裡面,周太后還是一個反派角色。
當然了,編的時候喬木並編的那麼直白,不過大家都知道說的是誰,至於效果有多好,回到香廟那邊居住的喬木,已經不止一次的看到慈安宮那邊的周太皇太后鬧著要處置那些百姓,找出話本作者了。
那可真真是好一場……
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大戲。
精彩的喬木都有點想把當時的影片錄下來當教科書傳播出去了。
可惜,現在沒這條件。
當然了,什麼事情都不可能一直維持熱度,即便古代民眾的八卦娛樂熱情遠比後來人持久,但是相關熱度也僅僅只維持了大半年時間就很快消退,被其他事情所替代。
這種情況下,喬木並沒有去刻意維持熱度,更沒有繼續營造新的熱點,而是很快就恢復了原來的習慣,繼續遊山玩水,擴張勢力,把勢力從原來的大明境內逐漸的往周圍其他小國,以及草原那邊擴張。
並且順帶著在一些隱蔽的地方召集壯丁,組建自己的軍事勢力。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了十幾年。
持續到了弘治十三年。
這一年,《問刑條例》出世。
遠在香廟的喬木第一時間就拿到了這份《問刑條例》,並且迅速看完,有些悲哀的搖頭嘆息起來:
「說什麼明亡於萬曆,明亡於嘉慶,明亡於崇禎,可實際,這份問刑條例,怕才是敲響明亡的喪鐘。
呵,難怪這弘治帝被大臣們吹噓成千古明君,堪比仁宗皇帝,感情就是這麼個明法,這麼個仁義。」
如果說,明英宗的土木堡之變葬送了大半勛貴勢力,使得朝堂文武失衡的話,那弘治帝的這份問刑條例就是將懸在文官頭上的最後一把大刀徹底拿下,使得文官再無制約,使得文武徹底失衡,甚至使得武將不得不與文官合作乃至投靠。
因為這份《問刑條例》。
徹底廢除了貪汙死罪。
徹底廢除了大明律規定的,貪汙超過八十貫,便是死刑的罪名。
改成了最高也就是流放軍所。
而且這還不是結束。
因為後面還又加了一條。
可以花錢贖罪的條例。
這才是壓死駱駝的最後稻草。
至此,大明士族徹底失控。
第1218章 孝莊錢太后的不甘(14)
《問刑條例》是這麼規定的。
「凡軍民諸色人役。
及舍餘審有力者,與文武官吏等、監生生員、冠帶官、知印、承差、陰陽生、醫生、老人、舍人。
不分笞杖徒流雜犯死罪。
俱令運炭磚納料米等項贖罪。」
什麼意思呢?
不管什麼人,除了犯謀反、謀逆等少數重罪必須處死的以外,其餘罪行,不分笞、杖、徒、流、死罪,全都可以透過繳納規定數量的炭、磚、米等財物來贖罪且釋放。
這項規定是對大明律的徹底顛覆,更意味著大明將會成為有權人和有錢人的天堂,只要不造反,不殺父弒母,那隨便幹什麼,都可以花錢贖罪,貪汙腐敗之類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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