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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恩今天跟我說了,準備這兩天就搬出府去,帶著他那十幾個人,自己出去找地方住。”
麥斯“哦”了一聲,道:“怎麼,不捨得了?”
簫特一皺雙眉,道:“你說什麼呢?我就是有點兒擔心,怕教會的人找他麻煩。”
“呵呵,以文森特的身手,配上那小子的狡猾,在王都之內應該不會出什麼意外吧。大不了,你讓切尼暗中派幾個人保護他就是了。”
簫特胡亂翻了翻面前書案的書籍,忽然生氣地道:“這小子,說走就走,過河拆橋,無情無義。”
麥斯呵呵一笑,走到窗邊道:“簫特,巍恩可不是那種永遠在你的羽翼下受人保護的那種人,他要是雄鷹,就早晚有展翅高飛的那一天。”
“哼,什麼雄鷹,我看他也就是隻大公雞。”
“真要是隻雞,你還會這麼看重他嗎?”麥斯含笑道。
簫特蹙眉想了想,忽然“噗嗤”一聲,自己把自己也氣笑了。麥斯道:“巍恩准備出去幹什麼。”
“說是要成立一個什麼文藝宣傳社,真不知道他哪來這麼多新鮮的怪點子。”
“這才對啊。”麥斯點頭道:“一條小溪,就算是百曲千折,只要它不斷地流動向前,也會有一天匯成江河,變成大海啊。”
P。S。 本傑明。富蘭克林,17世紀美國第一位自傳體作家,“天救不如自救”正是來自他的名言: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
第四章 第一步
透過文森特朋友的介紹,巍恩很快在城東找到了一處合適的房子。房子不算新,但面積不小,臨近一條貫穿城區的大道,交通很是方便。房子有兩層樓,一樓有四個房間和一個較小的大廳,二樓則有八個房間和一個貫通的條形陽臺,每個房間均通往陽臺,巍恩等人一起看了後,都覺得滿意。
談價錢的時候,他們起了一些小小的爭執,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巍恩和誅情都覺得應該買下這座房子作為一處產業,其他的人則不以為然,認為剛剛開始創業就大肆揮霍,實在沒這個必要,社團離講排場的時候還遠呢。
誅情的性格其實很通情理,見大家都不同意,也就不堅持己見,巍恩無奈,只得少數服從多數,租下了這所房子,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二百金幣。
簽完了合同,巍恩痛痛快快地付了租金,紫薔薇的第一筆錢就這麼花出去了。過了兩天,大家搬進了各自的房間,除了巍恩與文森特以外,基本上是兩人一間,男人住在樓下,女人在二樓,留出了一些房間做預備之用。若拉也把行李從學校拿了回來,和卡門住在了一起,芬妮則和誅情睡在了一個房間裡。
住進“新”房之後,第二步是要進行簡單的裝修,房頂需要維繕,廚房需要擴大,二樓需要安排一個洗澡間等等,巍恩買了油漆、木材等材料,請了幾位有經驗的師傅,大家一齊動手,雖然辛苦些,但其樂融融,非常開心,眾人之間的情誼與日俱增。
不過,大夥的開銷也與日俱增。巍恩對於理財甚是糊塗,誅情雖然拿著匯票,卻也不知道如何管帳,大家一商量,發現茱麗以前在修道院時,曾經幫過修女嬤嬤管過賬,就決定把賬交給茱麗,一個禮拜對一回。
就這樣,不知不覺間,快樂的日子過了一個多月,等到房子修葺一新時,已經是秋風初起的季節了。接著,巍恩開始制訂社團的規章制度,大夥兒明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用巍恩的話,既然是一個團隊,就要有紀律,否則只能是一盤散沙。
由於大家的積極參與,紫薔薇的第一份規章制度用了三天便出爐了,制度共由二十餘條組成,其中前六條被眾人視為重中之重,每個人要不折不扣地遵守。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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