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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偷錢的是不是你認識的人,個頭有多高,高還是矮,胖還是瘦?」幾個公安不僅僅是重視這件事情,而是這成了目前於他們來說,比醫院倒賣藥品更重要的案了。
而所有的線索,全在一個逃學出門,準備給古巴友人的床上放小壁虎的小屁孩兒的身上。
要是真的認識,湯姆至於這麼著急嗎?
想了半天,他說:「個頭挺高,挺瘦的,戴著口罩,是個男人,但那個人,我完全不認識。「
秦州這地兒本身因為水土和飲食的原因,就沒有胖人,男人普遍都瘦,而男人,秦州缺男人嗎,不缺啊。
這麼一個人,讓大家上哪兒找去?
「貴賓現在還不知道自己丟錢的事情?」一個公安想了想,問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兒。
蘇櫻桃搖了搖頭:「目前還不知道。」
幾個公安只差給蘇櫻桃跪下了,一起給蘇櫻桃敬了個禮:「同志,我們現在出動所有警力去查這件事。你既然認識貴賓,就幫我們一個大忙,咱們千萬不能讓貴賓知道錢包被偷的事,好嗎」
要叫貴賓知道錢夾被偷,農業部的幹部也會知道。
要是農業部的幹部也知道了,首都所有的人不就都知道了,那秦州市公安局,不又得全員下放?
所以現在,要了老命,他們也得立刻把那個錢包找到,對了,目擊證人,這個逃學的,手裡捏只壁虎的小屁孩兒,也得抱著,因為只有他見過小偷。
幾個公安看了看湯姆,小傢伙立刻胸脯一挺,小肚皮可真鼓。
一個公安把他抱了起來,頓時一陣驚呼:天啦,這不是個孩子,這是個秤砣吧。
可真他媽的重!
再說鄧崑崙,從昨天晚上到今天,先是錢夾裡的指紋,再是那個竊聽器上的指紋,這兩個指紋,不出意外的,居然比兌對一起了。這證明,在他工作間放竊聽器的,和偷kate錢夾的是一個人,對吧。
不說博士非常興奮,小李激動的手都在發抖,一個比杏樹村的村民隱藏的更深的,高知型的間諜,他們馬上就要查到了。
吳曉歌是第一個,然後是小李自己,再是博士自己,等他們三個的指紋全排查完以後,鄧崑崙就借著要查筆記,把所有人的工作筆記全收了上來。
在樓上的辦公室,吳曉歌估計,博士是要從大家的日記本上扒指紋,然後一個個的對兌。
這事兒雖然麻煩,但顯然,只有這一個辦法。
不過鄧崑崙看著一沓筆記本,突然就問了吳曉歌一句:「對了,在工作間,你覺得誰人緣最好?」
「原來是方東寶,現在是毛靖。」吳曉歌略一思索,說。
鄧崑崙於是再問:「跟毛靖關係好的人,是不是總被我罵?」
「那倒沒有,我跟毛靖關係挺好,您也沒罵過我呀。倒是原來跟方東寶關係好的那幾個,總愛犯錯誤,您經常罵他們。」吳曉歌說。
「毛靖的我已經比兌過了,而且昨天他一直在廠里加班,沒去過市裡,不是他。去,想辦法沓個方東寶的指紋來,快。」博士突然說。
方東寶現在雖然回廠了,但已經沒了進工作間的資格,在普通車間工作,取他指紋很簡單,拿他的水杯來,吹一層白色粉沫上去,再拿電膠帶一沾就好。
這不,取回來一比,雖然在意料之外,但居然,方東寶的指紋就是錢夾上的,也是竊聽器上的。
所以說竊聽器是方東寶放的,錢夾也是方東寶偷的?
這個人以前是他們的同事,人緣也特別好。
就因為一趟下放,才丟掉了在博士工作間工作的資格的。
「博士,您該不會早就知道了吧,難不成是猜的,還是憑直覺?」吳曉歌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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