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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交談過程中,洪韜全程都是面帶笑容。

但聽到最後,林夕卻明顯能夠感受到,其中深層次的含義。

自己同意加入新時代,比賽名次就會得到保證。

就比如這第一期,《帶你去旅行》比較抓耳,但質量偏低,可能名次不會太好。

可如果加入新時代,就可以得到很高的名次,說不定有希望拿到第一名!

後面幾期的比賽也是如此。

即便後面林夕創造不出多少優質的歌曲,也照樣可以走到最後總決賽!

一舉成名,名氣大漲。

但如果不同意加入,那要獲得好的名次,就會很困難。

這也算是各類比賽型綜藝節目常見的套路了。

就連選秀也是如此。

如果是某家大公司的練習生,最後出道的機率就會很高。

甚至某些大公司,直接就有保底出道名額!

林夕聽的過程中,並沒有直接提出反對的意見。

在聽完後,才不疾不徐地說道:“謝謝洪導的抬愛,我真是受寵若驚。來之前,我完全沒想到洪導竟然是為了邀請我加入新時代。”

“不過……我還是想知道,如果加入新時代,我需要做什麼呢?”

洪韜呵呵一笑,說道:“不需要做什麼。你只需要安心創作,寫歌詞譜曲就行。寫出來的作品,交給公司,一切公司來幫你運營。”

“就比如你這首《帶你去旅行》,等你加入後,公司會啟動全方位的資源,推廣這首歌,讓其在短時間內就能火爆起來。伱的名氣,自然也就隨之大漲了。”

林夕點點頭,心中大致已經有數了。

繼續問道:“所以說,如果我加入新時代之後,我以後創作的歌曲,公司會幫我安排全方位的推廣。但是,版權也會在公司?”

洪韜不置可否,而是用較高明的話術說道:“當然不是。作為詞曲原作者,版權屬於作者自身,這是國家法律規定,每一首歌的商用、售賣,都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如果你不同意,公司是沒有權利直接處理的。”

“不過,代理權肯定在公司這裡。而且除了每首歌買斷價格之外,渠道收益你也照樣是會參與分成的。一般來說,是三七分成,公司佔七成。”

“所以,即便三七分成,你也並不會吃虧。”

林夕聽到這裡,已經徹底清楚了。

在考慮了半響後,在洪韜驚詫的眼神中,選擇了拒絕。

“是覺得分成太低了嗎?”洪韜推了推眼鏡,解釋道:“三七分成,看似公司佔比很多,但你可以算一筆賬。由公司出面幫你談的價格,肯定比你自己談下來的價格,要高很多。其次,公司花錢幫你推廣、以及公司的各種渠道,也是很大一筆開支。”

“所以即便分成公司佔了大頭,你到手的收入,並不會降低多少。”

“而且,你也可以去打聽下行情。國內幾家頂尖的音樂公司,給新的詞曲作者開出的條件基本都是差不多的。”

“再次感謝洪導的好意。不過我現在還是在校大學生,目前並不打算加入公司。至少,在畢業之前,我不會考慮。”林夕說的比較委婉,但態度卻是很堅決。

三七分成。

在他看來,是絕對不可能接受的。

或許,一般的新人詞曲作家,在簽約大公司的時候,不得不簽訂這樣的合同,甚至還會很高興。

就像洪韜說的那樣。

加入大公司後,身份地位就不一樣了,公司不但會花錢推銷你的作品,而且還可以利用公司的各種渠道。

這些附加價值加起來,拿新人高的分成並無不可。

可對於林夕而言,他其實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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