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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雖然辛苦些,但楚歌從沒有虧待過她一分一毫。李嬸很清楚這一點,不提當初那一百兩現銀,就是她這半年來賺的錢也超過她前幾十年給別人做幫工的收入了。也託了他的福,就連大柱這孩子,都由媒婆親自找上門來要替他說親。這些東西,李嬸在以前都是不敢去想象的,與當年吃的那些苦相比,這又算得上什麼?

農曆八月十五,正值月圓中秋之時,這個西南邊陲的小城市也變得熱鬧了起來。那條流經州城的那條留茵河,河面也沒大氣到能支撐起龍舟爭渡,卻也載得起幾艘歌謠花舫。

岸上花燈縈繞,舞獅吐火那是敲鑼打鼓好不熱鬧,而河中花舫之上,美人長袖輕搖、仙音寥寥。

中秋節便該是這副模樣。(未完待續)

第二百三十二章 大婚

唐嫣兒穿著一身便衣,頭上戴著個在路邊的花環,踩著短靴拉著楚歌在人群中穿來穿去。一會停下來看著那吐火舞獅的雜技連連拍手,一會站在河邊聽著花坊上的歌姬清喉婉轉空靈,看起來很是興奮。

這大概是她生平第一次參加中秋燈會吧,以前兩人總是扒在窗邊,看著外面行人絡繹不絕,敲鑼打鼓也徒有豔羨,那個時候工作也最繁忙,便是連日連夜的趕工才能將女紅做完,哪有時間去湊熱鬧。

唐嫣兒戴著個刺金雕花的面具,她拉著楚歌的手最後停在了河道邊,看著那些才子船上的才子斗酒鬥詩,不由撇了撇嘴,回頭看著楚歌,一對大眼睛眨呀眨呀,最後眯成了一條線。

“楚大哥和別的讀書人不一樣。”

楚歌面色一正,肅然道:“都和你說了,現在要叫相公,或者夫君也可以。”

“才不呢。”

小丫頭皺了皺俏鼻,朝他吐了吐舌。

楚歌失笑一聲,便任由她去了。

集市上的商品琳琅滿目,無論是賣胭脂水粉還是滷物小吃的都是鱗次櫛比,叫人看去便容易花了眼睛。

兩人牽著手在大街上瞎逛著,偶爾在小攤前停下買些小吃,偶爾停駐在花燈前猜猜燈謎。倒是頗有一副小情侶的模樣,唐嫣兒覺得自己和楚大哥的關係變得很奇妙,以前雖說彼此照顧相依為命。可總是感覺差一點什麼般。如今又未正式成婚,平常卻也敢拉著小手在街上亂晃,雖然不知道是為什麼。但她卻是很喜歡這種感覺的。

這個世界大概沒有談戀愛的說法,男婚女嫁,雙方在成親之前沒見過一次面的也大有人在。即使見面,也不過是在媒婆的引見下,點水之交而已,要說像楚歌二人這般的情況卻是少之又少。

婚宴的事情幾乎都是交給李嬸的,說是婚宴。實際上可以請的人也不多,無非就是街坊鄰居以及店裡的夥計們罷了。常理上說是如此。但大婚之前的十多天內,渝州城稍為有些名氣的大戶人家,便有管家甚至家主登門造訪,遞上禮物清單一類。

如今的楚歌可是州城裡的風雲人物。與仙人交好,甚至擁有可能進入宗門修行的機會。這樣的人,就算是路邊買滷豬蹄的小販也想與巴結巴結的。位於西南角的小宅子,那青石臺階上的青苔可謂是遭了秧,而那道不高的門檻早已被踏破,屋子茶几上的禮物來自各個大戶人家的禮物清淡已經堆了半人高,可謂是弄得楚歌頭疼不已。

雖然自己結婚當天收到的禮物總價值,幾乎已經可以夠他大半輩子活得逍遙自在,但這又並不見得會是件好事。

“李家、黃家、劉家……真是。什麼人都要來湊熱鬧,這些人我壓根都不認識,又害得我要多寫幾張請柬。”

楚歌捏了捏眉心。唐嫣兒替他斟了杯茶,笑道:“楚大哥不喜歡熱鬧嗎?”

“不喜歡,我想將婚宴辦得有情調些,鮮花啊、琴師啊什麼的。拜天地當然少不了,可走火炕叩門敬茶什麼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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