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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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哲靜靜地看著她,不放手。
四周又有別人家煙花四起,映在他們臉上明明暗暗。
陳哲低低地開口:“你說,犯了罪都有刑期,一年兩年,十年,二十年,無期或者死刑。”
徐曼一愣。
“如果不服可以上訴,表現得好還可以減刑。”
“那麼,在愛情中犯了罪,你判我多少年呢?”他注視著她的眼睛,無言的情愫湧動。
“我甘願服刑,也不求上訴。只求你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徐曼轉過頭,默然不語。
陳哲緊了緊手,好一會,才侷促地放開:“人只要犯過一次錯,就只能罪無可恕嗎?”
徐曼收回手,深吸了口氣,依然不做回答。
天地間一片沉靜,唯有偶爾煙花明明滅滅。
他看著她,她望著煙火。
最後,他走了。
她依然望著煙火。
以文會友
接下來的日子有著細微的變化。
陳哲依然來,但間隔越來越長。本來一個星期兩三次,慢慢變成一個星期一兩次,兩個星期一次。甚至有一次一個月才來了一次。
他每次總是笑笑對徐媽媽說,最近好忙,越來越忙。
徐曼總是心不在焉地聽著。
徐媽媽越來越擔憂,卻無能為力。她把陳哲也當作自己的孩子,覺得他們倆這麼久還不能在一起,漸漸也失去了信心,不願再勉強徐曼。老人覺得一切都是緣份,果然強求也是不得。只是徐曼轉眼都快三十了。女人不比男人,陳哲三十還有大把二十的小姑娘追著,可徐曼三十,等待的只能是四十的老男人。
眼看著陳哲越來越忙,來家裡的時間也越來越少。她覺得真要替自己女兒好好打算打算。雖然平時恨她不爭氣,但女兒畢竟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如若誤了終身,她也是要懊悔不迭。
她旁敲側擊問徐曼身邊有沒有其它合適的人。徐曼一聽就煩,概不回答。
徐媽媽一邊生氣她這拒不合作的態度,一邊卻和徐爸爸嘀咕著要不要另外給徐曼多介紹一些人認識。
徐爸爸遲疑著,也不知道徐曼和陳哲兩人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原來看陳哲往家裡跑得這麼勤快,雖然徐曼一直不理不睬。可現在陳哲來得也越來越少,徐曼依舊不理不睬。想來,兩人應該也不怎麼能成了。
徐爸爸遂點點頭,畢竟還是自己女兒重要,年齡擺在那裡,不能再耽誤了。
於是徐家二老事不宜遲,緊鑼密鼓安排起來。以前的舊同事,舊朋友,竄竄門的,聯絡感情的,一番下來,手上便有了幾個合適人選。
於是,每到週末晚上,便成了徐曼最痛苦的時刻。
這個週五,徐曼早早地被通知晚上要準時回家,有客人等待。徐曼為此頭疼了好幾天。她曾經放過父母一次鴿子,結果被母親念念叨叨了一個星期的緊箍奏。於是,為了一個星期的安寧,她寧願接受一個晚上的痛苦。
她乖乖地準時回了家。
這次相親的物件是一箇中學的語文老師,今年三十三歲。他母親和徐爸爸原來在同一個科室,兩位家長正同時為子女的婚姻著急,於是一拍即合,約在了徐曼家吃頓便飯。
語文老師白白淨淨,儘量顯得儒雅斯文,就是有點謝頂。幾束頭髮很刻意地貼到另一面頭皮上,顯得服服帖帖。
徐曼絕不以貌取人,只是心中哀嘆,怎麼在父母眼中,自己到了這般田地。看到父母熱切地打量這位語文老師,而這位老師拘謹地笑著,鼻子上緊張得冒著汗。她越發覺得自己倒像個置身事外的旁人。
她想著,和這人比起來,李漁該是人中龍鳳了。早知道就把李漁帶到父母面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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