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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大人陶秩收到了很多禮物,在派對上,他還被嚴述在眾人的注視下牽著從樓梯上走下來,屋頂的大燈照在他的臉上,讓陶秩有種不真實的快樂,把自己之前因為分化受的罪都忘光了,連帶著陰霾也掃乾淨了。
雖然,陶秩活了那麼多年,遇到了很多不喜歡他的人,但是他是個忘性大的小孩,他更容易記住對自己好,喜歡自己的人,所以等他休息夠了回到學校,才發現鄭塵轉學了。
而且自己也出名了,陶秩之後遇到跟著鄭塵欺負自己的人,對方看見他跟看見什麼危險大型武器一樣,眼睛直直地盯著他縮著身子走,再沒有欺負他時的威風。
作者有話說:
當你凝視陶陶的時候,嚴述也在凝視著你罒 - 罒
第74章 初次見面
十二月末,z市下了一場初雪,道路上積了層薄雪,鞋子踩在上面咯吱咯吱響。
下課鈴一響,成群的學生從教室湧出向校門口湧來,陶秩夾在這堆學生中間,脖子上圍著一條駝色的小羊羔圍巾,校服外套著一件白色的長羽絨服,整個人被裹在寬大的羽絨服裡,顯得他的臉更小了,過長的羽絨服下擺讓他有點邁不開腿,再加上雪天路滑,走起路來一搖一擺的,像只笨拙的滾圓小企鵝。
陶秩一眼就在人流中看見了等在校門口的嚴述,他心裡一喜,拼命撲騰自己的腿想跑過去,可還沒跑幾步,就被身後的力猛地一衝,「哎喲」了一聲整個人往前趔趄了一下。
眼看陶秩就要摔個狗吃屎,王思宇隨意一伸手,攬住陶秩的腰把人整個拉了回來。
陶秩愣愣地眨了幾下眼睛,才惱怒地回頭一拳打在王思宇的胳膊上,皺著眉頭氣吁吁地說:「你幹嘛呀!」
初二鄭塵轉學後,陶秩安然度過了初中,以藝術生的身份順利直升了本部高中。
高中的學習生活比初中還要繁重和枯燥,老師的講課速度又快,陶秩腦子轉得不夠快,一到上課時間就昏昏欲睡,但是自從和王思宇坐了同桌後,陶秩一天天都瞪著自己那兩隻大眼睛,佯裝認真地看著黑板。
王思宇是班上脾氣最不好的男生,聽說在之前的學校還經常打架,陶秩初中被鄭塵欺負過,他最怕的就是鄭塵這類人,而王思宇和鄭塵又有很多共同點,特別是王思宇比鄭塵看上去要高大強壯多了,這讓陶秩更害怕。
陶秩戰戰兢兢地和王思宇坐了幾星期的同桌,發現王思宇脾氣似乎也沒有那麼壞,也不會仗勢欺人。
但為了自己後續校園生活的安全,陶秩還是勤勤懇懇地幫王思宇收拾課桌,王思宇平時認真上課的時間屈指可數,書本試卷都隨便塞在桌膛裡,陶秩和他不同,雖然陶秩也不認真上課,但是他把自己書本試卷都整理得整整齊齊,文具也分門別類地放好,整個桌面都乾淨整潔。
王思宇第一次看見陶秩為他收拾的整齊課桌,他面色變了又變,看陶秩的眼神像在看一個傻子,而陶秩則自以為狗腿地沖他示好,把自己新買的筆放了兩支在王思宇的桌子上,「我看你的筆要不就是沒有筆蓋,要不就是隻剩個筆芯,我的筆給你用。」
王思宇實際上很嫌棄陶秩的審美,但還是臭著臉捏著印有色彩絢麗的卡通圖案的筆身寫作業。
後來他才知道這破筆是某個藝術家的聯名,上面那一串麻花一樣的線條就是那個藝術家的簽名,一支筆就要八百,而陶秩面不改色肉都不疼一下就送了他兩支。
雖然王思宇自己不缺錢,也是隨隨便便拿幾千不當錢的主,但這不妨礙王思宇越看陶秩越覺得他是個沒有腦袋人傻錢多的漂亮小混血,還特別容易被人欺負,別人叫他做什麼事他都不大會拒絕,很好說話脾氣也很溫順。
不過這些都是初期印象,現在他倆熟了,陶秩脾氣比誰都大,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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