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頁
浣若君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492頁,抱錯的可愛妹妹回來了,浣若君,領域文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林珺依稀記得五年前,當她聽說妍妍死後,就是這樣爬到嬰兒車前的。
抬起頭,秦秀嘴唇不斷的顫抖著,磕磕巴巴:「小……小……」
這是軍醫院,是嚴禁吸菸的地方,但秦秀那混混男人沒來過這種地方,顯然也沒啥素質,他還罵罵咧咧的,說:「我聽說你們居然沒有抓到人販子?」
法典總覺得這人有點面熟,皺眉看著這人。
這人也沒把法典放在眼裡,自說自話,說:「既然是你們抓的人販子,又沒抓到人,那小龍不管受了啥傷,我們可不會出醫藥費的。」
法典眉頭一皺,對這人說:「叔,咱們剛才在批發市場見過面吧?」
這人眼睛一瞪,說:「我就在批發市場裡做生意,一天不得見幾百上千人,有啥稀奇的?」
法典還是覺得不對,緊緊盯著那男人看。
而這時,秦秀還在往林珺面前爬,仰著頭,磕磕巴巴的,好半天,終於喊出一句完整的話:「林珺……把我的孩子還我,給我。」
都是女人,林珺懂,秦秀此時腦海中只有一個念頭,一個瘋狂的念頭,就是把自己的孩子找回來,緊緊抱到自己懷中。
就好像她曾經在妍妍死後,每天晚上都會夢到妍妍活過來了,自己把她緊緊抱在懷裡那樣,此刻秦秀正在經歷的,恰是林珺曾經經歷過的痛苦。
但林珺曾被噩夢折磨了整整一年,她的半夏,秦秀整整虐待了五年,而秦秀此刻經歷的,遠不及林珺和半夏母子經歷過的,萬分之一。
見林珺不給孩子,秦秀又開始叩頭了:「林珺,算我求你了,把孩子給我。」又說:「我知道你恨我,你要殺要刮我都行,就算我求你了,把孩子給我看一眼。」
其實,還有一個特別殘忍的真相,林珺得要告訴秦秀。
她突然手指那男人,對趙霞說:「趙霞,那人賊喊捉賊呢,我們在碼頭抓到的人販子只是買家,而他,秦秀的男朋友,是賣家,是他把孩子賣掉的!」
法典突然靈光乍現,也想起來了,拍拍腦袋,他說:「對對對,就是他,當時就是他抱著小龍出的批發市場,還給他買了好大一個棒棒糖,我只掃了一眼,但我記得特別清楚!」
是的,這個人,秦秀的男朋友,其實前段時間,秦秀還在慈心的時候,林珺就在慈心廠外見過他幾面,小龍剛才說過,他會打自己,也是被他抱出門後,他才被人拐走的。
這人是秦秀的男朋友,也確實是他賣的小龍,而且還收了一大筆錢。
本來,他是不敢來的,但聽說人販子沒被抓到,以為能矇混過關,這才大搖大擺來的。
可他哪知道,早在批發市場,林珺母子就見過他。
一聽這母子齊齊指證自己,眼看罪行敗露,一把撥開林珺的手,轉身就跑。
但一走廊站著的,全是軍醫和來看病的軍人們,能叫他跑掉?
他才跑兩步,已經被人抬腿絆倒,一個馬趴摔地上了。
頓時,七八個軍人朝著他湧了過去,一個反扣,死死把他摁在地上了。
這突如其來的,一時之間秦秀接受不了,也不明白髮生什麼事了,就彷彿被雷劈過一樣,揚起頭,傻愣愣的望著林珺。
「那是你的新男朋友?」林珺指著那人說:「他不但打小龍,還把小龍悄悄賣了,如果今天不是半夏湊巧碰到,追到,小龍就會被人販子賣到南洋去,而你呢,很可能將永遠都不知道真相。」
其實小龍不止一回跟秦秀說過,她的新男朋友總悄悄打他。
可秦秀還不到三十歲,她還窮,她需要男人,她不敢吭聲,所以她總勸小龍忍著。
但是,那個天殺的男人居然賣了她的兒子?
秦秀的眸子裡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