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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曹桂剛剛到大洋彼岸,曹芳寫信問她要錢,曹桂於是罵曹芳。
原話是這樣說的:我能為了養活你們去海港,憑什麼你們就比我乾淨,高貴,沒錢你也去啊,找像魏士明那樣,衣著光鮮的,一看就有錢的,去貼啊,貼完,過十個月,隨便哪兒弄個孩子送給他,你就能訛筆錢,你為啥不幹?
而後還有一封,是曹桂在87年時寫給曹芳的。
依然是曹芳說窮,想要錢,曹桂罵她說:沒出息的東西,為了你們,我18歲就落下病根兒,不能生育了,幸好林珉和林珺都傻,給我糊弄過去了,也幸好這幾年走私業發展的好,我原來好的那幾個人,劉華強,老高和魏家都能搭上關係,我正好能從中拿介紹費,不然,我拿什麼養你們這幫吸血蟲?
不過罵歸罵,但該給的錢還是會給,信後附:寄三十美金!
林珺算了一下,劉馬克27,高老二26,按理,確實應該是曹桂在18歲之前生的,之後,再過了十多年她才出國,那時她年齡大了,肌膚會自然松馳,生過孩子的痕跡也就會被遮蓋。
而她的信裡,寫的明明白白,魏士明,是走私璉中的一環。
曹桂,真是可憐又可恨,一開始,她是為了養妹妹們,才去港口賣的,但慢慢的,她把曹芳那乾妹妹全養成了一幫只會伸手要飯,混吃等死的蛀蟲。
可似乎她也撇不下她們,雖然咒罵,恨,但依在在接濟她們。
而從劉華強到高村長,再到魏士明,都跟她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她雖然不是走私犯們中犯罪行為最惡劣的,可她是靈魂人物,她用自己,網路起了整個犯罪關係網。
因為曹桂在信裡幾番提到魏士明的兒子,而魏家呢,只有一個兒子,就是魏向軍,林珺就搞不懂了,那魏向軍真是曹桂從別處偷來,並謊稱是自己生的,送給魏士明的嗎?
就為了一張去紅國的船票,她就敢盜竊別人的嬰兒,再抱出去送人?
再延展聯想,魏向軍跟顧老爺子之間,沒有任何關係的。
但他在國外時,經常給老爺子寫信,表忠心,誇老爺子,其實也是曹桂指使的吧。
哪怕那孩子不是她生的,可名義上也是她的兒子。
於她來說,小民輔佐劉馬克賺錢,高老二幹走私,而魏向軍,不但有魏家鼎力撐腰,再有顧父幫忙,那麼,從走私到官場,她不但現在能呼風喚雨,在將來,更是能當幕後大佬了。
畢竟一個個優秀的,不優秀的孩子,都得喊她一聲母親嘛。
林珺是個普普通通的,很正常的女人,五歲跟著父親林慈坐診,出診,背藥箱,熬藥煎藥,其實也很辛苦,但她雖然辛苦,卻很快樂,後來結婚了,生了孩子了,依然很辛苦,但她盡心撫育孩子,並從跟孩子們的相處中品嘗生活的快樂。
她能理解曹桂的苦,可理解不了她的瘋狂。
但不得不說,也只有曹桂那樣的心機,才能玩得幾方大佬團團轉。
她真可謂是個女中梟雄。
……
聊完事,林珺的烤架上滿滿擺著煎的油滋滋的扇貝,大蝦,蛤蜊,五花肉和魚塊了,佐料灑上去,香氣撲鼻。
顧謹要喊倆大兒子,林珺卻說:「不準喊,我看他倆能瘋到啥時候。」
男孩子瘋起來就沒完了。
小民本來是為妹妹鳴不平,去打小憲的,但把小憲壓水裡之後,他也抓起水槍滋了起來,可他體格瘦,不是小憲的對手,不一會兒就又被小憲給反壓了。
小憲還糊他一身沙子,小民有潔癖的,被小憲惹生氣了,於是也往小憲身上糊沙子,然後倆人就越弄越髒了,像兩條狗一樣在沙灘上互撕。
他們本來是出來帶妹妹玩的,可現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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