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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看媽媽又生氣了,忙幫她順氣:「媽媽不生氣。」
……
專案組的工作人員封控了碼頭,正在現場調查。
林珉已經看到曹桂了,穿的還是睡衣,人還是那麼的楚楚可憐,遠遠看到他,哭著搖頭,眼淚啪啪落,公安碰一下,她險些就要栽倒。
不像林珺,性格要強,從小,從文科成績到醫學知識,再到針灸,一路碾壓林珉,把他襯的跟個渣渣一樣,作為一家的長子,他被妹妹襯襯託成了個窩囊廢。
曹桂是個沒文化的鄉下女人,有點笨,還膽小,動不動就哭鼻子,那膽小怕事的樣兒,說她跟爆炸案有關,林珉不信的,再看她一臉有苦難言的樣子,他愈發堅信她是被迫害了。
看到林珉她就開始哭了:「達令,ark害我,喔,上帝啊,我當初真該帶著他一起跳海的,可我沒有,我選擇了生下他,事實證明我錯了,我本來早就該死的,謝謝上天讓我遇到你,達令,永別了。」
啥意思,所以是劉馬克害的她?
她要為自己辯解,林珉就會想到反駁,可她說永別,林珉就只想把她救回來。
這時一直在看熱鬧的法典招手,示意林珺過去。並對林珺說:「媽媽你知道嗎,公安說,高從文的貨櫃裡的那枚炸彈不是高從文自己放的,是劉馬克找人放的,公安還查到,我舅媽在那個時間段給劉馬克打過越洋電話。」
所以公安現在懷疑,是曹桂教唆劉馬克安裝的炸彈。
曹桂就在他們腳下,此時還在竭力辯解:「ark是我的兒子,我怎麼可能教唆孩子去安裝彈,陰謀,這一切都是陰謀,但我太弱了,我只能被陰謀殺死。」
公安還沒見識過這種,堪稱表演藝術家的女人,全在皺眉。
顧謹說:「曹桂女士,如果你沒聽懂,我再說一遍,劉馬克不是安炸彈的人,他是來給錢的,他給了某個人報酬,那個人就在貨櫃裡安裝了炸彈,而那個人是你聯絡的,我們需要知道他是誰。」
曹桂雙手掖著睡衣,在寒風中瑟瑟發抖:「哦天啦,我不該回國的,我早就該知道,回國就會死,可我愛的人,達令,我愛的jack和daniel,永別了。」
林珉的腦子徹底亂了,他簡單的腦瓜子想不到太複雜,因為公安拿不出證據,此時又覺得,大概還是林珺為了要錢,跟顧謹配合,在演一齣好戲。
居高臨下,他說:「小謹,公安辦案也得講證據,你沒證據不能亂抓人吧,你大嫂是個文盲,字都不會寫,哪會搞什麼炸彈,你們為了要錢,可真是挖空心思,行行行,我把錢給珺珺,我現在就開支票,你把你大嫂放了,成嗎?」
這個案子,因為影響到了經濟發展和投資,地方政府和專案組是持著不同意見的。
親人之間,林珉糊塗也就算了,還淨在公眾面前扯家裡的私事。
顧謹氣的要死,可也得公事公辦,他說:「林珉先生,通話證據充分表明,你愛人曾經教唆過她的大兒子越獄,而根據劉馬克的口供,我們有理由懷疑,安裝炸/彈的兇手,由她聯絡。」
「只是拘捕,沒有足夠的證據的話……」林珉也不知道要拘多久,紅國公使說:「48小時內,公安必須拿出有力的證據,否則,光憑一通錄音,沒有劉馬克以外的證人,你們必須放人。」
劉馬克已經28歲了,是成年人,他說曹桂教唆他越獄,可他又不是傻子,為啥要聽曹桂的,所以主責依然在他。
不過劉馬克還招供,說曹桂聯絡了一個人,劉馬克當時到海花港,就是給那人送錢的,那人幫忙在港口安裝過炸/彈,還承諾,會送他出海。
但劉馬克沒見過那個人,因為對方只是讓他把錢放在指定的位置,且一直只跟曹桂單線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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