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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的事,不論咋樣都得爛在自家的鍋裡頭,而且這種公家的老廠子,傳起謠言來太快,還太傷人,大家又好八卦,所以,即使顧靈心裡七上八下,但對外,得敲鑼打鼓高唱凱歌:「好得很,昨晚吃了三大碗米飯。」
「沒再跟顧謹鬧吧?」林大媽湊上來問:「他們要復婚了吧?」
顧靈心裡挺氣的,當初可是林珺踹的她哥,還給倆兒子辦了移民,用她爸的話說,那叫讓孩子認賊作父,她哥一聲沒吭全忍了。
現在難道還是林珺的傳呼機,要隨呼隨到?
但她笑著說:「那是人家的家事,咱不清楚。」
林大媽湊過來說:「想當初我們大小姐屁股後面幾十個男的追,有個外號叫大熊的,現在是不得了的大老闆,還有馬書記家馬宣揚,計委的大幹部,顧教授跟他們比也不算啥,要大小姐過得好就算了,現在大小姐瞧著像是落難了,他要不復婚,不照顧,那就是沒良心,你說是吧。」
顧靈一噎:在這幫大媽眼裡她哥是啥,抹布嗎。
林珺去漂亮國,混的好就離婚,混不好回來,她哥就必須立刻接盤?
算了,跟這幫子偏心眼沒法聊。
匆匆進了老家屬區,上樓開門,就見顧謹在廚房洗盤子。
「哥,你還法學教授呢,還天天幫公安局破案子呢,醫不自治啊你,馬明霞才關了三天就被放出來了,你也太窩囊了吧。」進門就是機關槍。
顧謹心情大好,笑著說:「可惜《刑法》不是我編的,不然明天咱們就明天槍斃馬明霞,後天槍斃秦秀,大後天我給你架機關槍,你把沈四寶打成篩子。」
顧靈翻個白眼,努嘴:「都沒醒?」
「凌晨五點多林珺醒來過一回,我倆聊了很多,大致的事我都跟她講過,她還需要時間來消化,你就不要吵她了,中午記得給她做飯吃,我先去上班了。」顧謹說著,收拾東西,得去上班了。
顧靈把他堵在門口:「她有沒有提過,還走不走,半夏會不會帶走?」
「不要多嘴,不要問,讓她自己思考,自己做決定。」顧謹說。
顧靈一噎:都帶走倆了,而且那倆直接辦理的移民,就林珺那心高氣傲的脾氣,只要孩子點頭,這倆還不得一起帶走?
一個從療養院跑出來的精神病人,她哥多大的心,敢把孩子給她帶著。
據說婆媳是天敵,姑嫂其實也是。
原來顧靈和林珺經常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絆嘴。
但現在她忍,為了能留下孩子,她忍!
睡了一覺,林珺精神好了很多,起床就要給半夏梳頭髮。
不像顧靈是卡一頭的小發卡,她特別擅長編辮子,把小丫頭額頭的碎發歸攏到一起,辮成細細的小辮子,在前腦門上轉一圈,圍攏到後面,再扎兩隻小揪揪,頭上沒一個發卡,可頭髮歸的整整齊齊,愈發襯的她腦殼圓了。
顧靈買了一大堆花哨漂亮的衣服,林珺全瞧不上,翻了半天,從中挑了一個最不起眼的白色小背心兒,聞了聞她買的小皮鞋,哪雙都覺得不行。
最後挑了一雙最不起眼的小布鞋。
對了,顧靈昨天給半夏買了個小金鎖,上面還有玉,掛脖子上金碧輝煌的。
也被林珺摘了。
「林姐,孩子就該打扮的艷麗一點,你把半夏收拾的太素啦。」顧靈委婉相勸:「咱閨女才剛剛找回來,就該讓她穿好點。」
林珺抬起半夏的小腳丫,給顧靈看她腳後跟處的磨傷,淡淡說:「衣服得是純棉的,不然不吸汗,你看她的腳,穿革鞋,穿的都磨起泡了。」
半夏不止手腕給哥哥扯成了青色,腳給小姑買的鞋子磨的紅紅的,再磨兩天肯定得破,現在天氣熱,要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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