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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為什麼我付錢了我不能罵你幾句,我可以和你解釋這個問題。沒人不允許你罵,但你說出這句話,是因為你罵的時候也有喜歡這個故事的人來指責你了,所以你才會說我付錢我為什麼不能罵。你能罵,但這樣一來,別人也會罵你,也許你開罵的地方錯了,創作不是私人定製,它是具有作者思想獨立性的,更接近於一個畫展。

你想參觀畫展,你付錢了,付的是門票錢,但沒有任何一個畫展在售出門票的時候會說「我們這個展出包您滿意」,因為創作者原本就不可能讓每個人都感到滿意。你進了展廳,看到了你覺得不喜歡的東西,你掉頭就走沒人說你,你回去在你自己的社交平臺發表你的不滿意,去罵這個展好爛也沒人說你,那都是你的自由。

但大家在看展,有人看的興致勃勃,你在展廳裡破口大罵,旁邊看得高興的參觀者自然也就有可能來指責你破壞了她們觀展的心情,然後你說,我付門票錢了,我為什麼不能在展廳罵人。

你是可以在展廳裡罵人,但這樣一來,看展的其他人因此罵你,那也是不可避免的了,而如果大家看個畫展都這樣的話,畫展就不是一個看畫的地方,而變成一個菜市場了,那誰還能安心逛展呢?

還有極個別的人,你不喜歡看畫家畫人體藝術,但畫家喜歡畫,你就要說畫家畫人體藝術是在搏眼球,說出這種話,你真的太可悲了,因為你不但想要控制作者寫什麼,還非要把你的思維模式強加到別人身上,一旦不如你心意,你便不吝以用你的思想和惡意來揣度別人的內心,這是一種怎樣的行為呢?我沒想到一個作者幾乎不講任何自己私人的事情,只是寫個劇情,只是在創作,而創作本身都能被說成搏眼球,那要不然以後大家都別寫任何有波瀾的劇情了,都寫今天天氣真好,我愛我的家算了。什麼都別寫了,寫什麼接吻啊,接吻也是搏眼球。你不如說張國榮穿高跟鞋唱歌,也是搏眼球。演員演個邊緣化的角色,也是搏眼球。老師以創新方式講課,也是搏眼球,舞蹈家跳個不走尋常路的舞,也是搏眼球。真離譜極了,我以前見過不務正業的人被說搏眼球的,就沒見過創作者本身在創作,然後被說你的創作行為是在搏眼球的。真的,看到這個言論的時候我覺得挺可悲的,因為實在太荒唐了。

另外,我早在二哈時期就很想討論一個詞,那就是為虐而虐這個詞,它不知道最早是誰創造出來的,這個詞幾乎可以在每一篇稍微有點人看的虐文下面看到,當然很多說它的讀者並無惡意,只是表達一種對這個情節的不喜歡,我完全可以理解。但其實細想一下,這個詞真的會讓作者啼笑皆非。所以我想和你們探討一下這個詞。

首先小說的全部都是人為創作的,每個情節都是為了故事性而被設計出來的,虐文一旦虐了,勢必會讓一些讀者不舒服,然後一些人就會覺得沒必要這樣去虐,但如果是這個邏輯,任何一段讓讀者不想看的內容都可以被說成是沒有必要的,是故意設計的。如果有人不滿意這個情節,就可以說,哦,《天龍八部》喬峰為什麼非要親手打死阿朱啊,阿朱要死也可以不被他親手打死,真是為虐而虐。喬峰最後為什麼要自殺啊,他不至於要死啊,他內疚他可以去學武松出家嘛,真是為虐而虐。《神鵰俠侶》小龍女為什麼要被尹志平玷汙啊,受不了了為什麼要這樣對神仙姐姐,真是為虐而虐。《活著》為什麼主角身邊的人非要來一個死一個啊,現實中有這麼倒黴的人嗎?真是為虐而虐啊。可小說的所有情節不全是故意設計的嗎?它本來就是被故意寫出來的東西啊,那不喜歡甜文,覺得倆主角一見鍾情的很莫名其妙,是不是也是變成為甜而甜了呢?膩膩歪歪談戀愛,我要是不喜歡,我覺得沒必要,是不是也可以說為甜而甜了呢?整本小說是不是可以說是為寫而寫了呢?要知道甲之砒霜,彼之飴糖,一個讀者覺得沒必要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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