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頁
硬核桃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61頁,被甩後渣男小叔逼我官宣[娛樂圈],硬核桃,領域文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後面那首歌是他聽完這首曲後,靈感湧現而做的歌。
前面的曲……他當時讓導演註明的是佚名,因為系統給的作曲名就是佚名。
因為系統獎勵並沒有細說來源,他只知道這首箏曲曲名為破陣。
按理來說,系統獎勵的曲子不應該和現實里人的曲重合。
路嘉點開那段剪輯的影片聽了一下,景雲副歌部分和曲子的高潮旋律重合度確實比較高。
當然,那首箏曲的旋律高階的多,這首歌聽起來更像將這首曲的一小段擷取過去,還簡化了不少,其他部分的旋律聽起來和這一段有些格格不入。
可他可是昨天才表演的曲子,難道系統跨越了這麼多空間抄襲了這個景雲的曲子?
路嘉覺得系統還不至於這麼沒品。
「那首曲子我也不知道是誰寫的。」
「啊?」徐軒疑惑道:「怎麼會?現在你抄襲的關聯詞可是上了熱搜」
路嘉點開那個人發的微博,裡面的評論倒也並非一邊倒的向著景雲,吃瓜群眾也是半信半疑,有幫他說話的,也有向著景雲的。
——可是我覺得人家彈得曲子比你高階的多誒,而且只有一小段很像吧?
——高階難道就證明沒有抄襲嗎?老實說以前從沒聽過路嘉會寫歌,他不是個演員嗎?這首歌怕不也是請槍手寫的?結果被槍手忽悠了。
——雖然但是,說個題外話,路嘉那個演技能算演員嗎?
還有一條景雲親自回復的評論。
——那首琴曲的署名不是佚名嗎?路嘉也沒說是自己寫的啊。
——景雲:他要使用或改編我的曲子是否應該先徵求我的同意?難道用別人的創作,只要標個佚名就可以當成自己的隨便用?
——那你這麼說性質也不對啊,他也沒說這是自己寫的,最多是未經過版權人允許使用其版權,也不是抄襲啊。
——樓上的,盜用跟抄襲有什麼區別?你在比爛?
——這波我先觀望。
徐軒道:「小路,這怎麼辦啊?」
路嘉也不好說這件事現在到底是什麼情況,畢竟世界上曲調相似的曲子實在太多,他不相信神通廣大的系統會大費周章的將一個現實音樂人的曲子改編成琴曲送給他。
路嘉沉吟了一會道:「先去參加紅毯,等結束後我回去仔細對比一下再說。」
徐軒點點頭:「對對對,不能影響紅毯,這可是你上的第一個有含金量的頒獎晚會,不能掉鏈子。」
路嘉暫且將這件事先放下,安心等紅毯開始,誰知過了一會兒徐軒又道:「完了!宋原怎麼點讚了啊?還上熱搜了!」
「宋原?又是他?」
路嘉拿過徐軒的手機看了一眼,只見頁面上正是宋原的微博主頁,而他的贊裡赫然是剛才景雲發的微博。
宋原跟他無冤無仇,唯一的交際就是寧辛。
路嘉有些無語:「這個宋原也太舔了吧,那麼大一個視帝,竟然會為了寧辛做到這種步,問題是人寧辛不僅有男朋友,還心有所屬,他擱這兒玩什麼師兄弟情深呢?」
關鍵是,要是寧辛是那個受害者,是他三了寧辛對不起寧辛,宋原為寧辛出口氣還能理解。
可他一個受害者,他還沒跟寧辛算帳呢,宋原在這兒跟他較什麼勁呢?
在娛樂圈裡,保持中立高冷的態度,不隨便站隊是約定俗成的規則,像宋原這種視帝更不應該隨便下場。
宋原口碑其實很不錯,基本沒什麼負面訊息,在圈內也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像他這種人下場,根本就是把他往火坑上架。
像這樣的人,就這麼一個小小的點讚,就能扭轉局面。
果然,只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