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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晶晶這才算明白了點:「媽,我哥是不是幹啥違法的事情了?你早說呀,趕緊回家。」
這就對了,慣孩子也得有個限度,不講利害關係,她懂個啥。
於是,鬧半天,婆媳三人這才要回家去。
陳美蘭也是覺得可笑,她穿的是牛仔褲,正好大哥大就在她屁股上的兜裡插著,從兜裡掏了出來,她也不下樓,當著劉夫人婆媳三個的面,直接給胡小華撥了個傳呼過去。
對著電話,也是對著劉夫人婆媳三個,陳美蘭一字一頓的說:「喂,126傳呼臺嗎,我只留個言,請你轉告38572的機主胡小華,就說我是她嫂子陳美蘭,我聽說他們廠的奶粉,成人食用之後都會出現拉肚子的情況,萬一給嬰兒食用,後果不堪設想,而作為法人,法律責任人,一旦產品推向市場後,發生這種事情,公安發起調查,他將坐牢,明白嗎?如果他不信,就請他拿著營業執照,去工商所,去問工商所的工作人員,看我說的是不是真的。」
法人,也叫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責任人。
一個企業,萬一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法犯罪行為,第一個要負法律責任的,將是企業的法人。
胡小華今天早晨就說過,自己是81食品廠的法人。
不過他不像閻西山,會學習,知道其中的利害,還以為自己能當法人,是劉司令一家對自己的信任呢。
但其實,張嚮明之所以讓胡小華做法人,就是因為,一旦奶粉廠違規經營,出了事故,公安要抓,抓的將是胡小華,而不是她。
錢她來賺,牢胡小華坐。
雖說在長袖善舞方面張嚮明比不上王戈壁。
但要論心黑,她跟王戈壁比,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所以,陳美蘭打電話的時候,張嚮明掏出鑰匙,本是在開家門的,可陳美蘭說著說著,她整個人就慢慢癱坐在了地上。
劉晶晶看大嫂臉色蠟黃,坐在地上不起來,也給嚇到了,伸腳探了探,問:「大嫂,你怎麼啦?」
「晶晶,你估計得跟胡小華結婚了,必須結婚。」張嚮明說。
劉晶晶突然就笑了:「嫂子,前段時間我想跟胡小華結婚,你們怎麼著都不讓,現在我煩他了,你又讓我跟他結婚,你腦子是不是有病?」
張嚮明驀的抬頭看劉夫人,扯著她的衣服說:「媽,你勸啊,趕緊勸晶晶。」
劉夫人如果足夠聰明,有心機,當初就不會被王戈壁壓的喘不過氣來。
她當然也想賺錢,可要說真把劉晶晶嫁給胡小華,那怎麼可能?
所以她說:「晶晶,不是真結婚,你就哄哄胡小華就得。」
劉晶晶給母親和嫂子弄糊塗了,看看這個再看看那個,突然提高嗓門:「你們倆是不是都瘋啦?」
陳美蘭看到這兒,就轉身下樓了。
甫一下樓,她就聽見樓上響起撕心裂肺的哭聲來。
當然是張嚮明,曾經利用劉晶晶的時候有多爽,此刻她應該就有多崩潰了。
下了樓,居然正好迎上閻佩衡。
陳美蘭給老爺子的打扮嚇了一跳。
因為老爺子不僅穿著軍裝,而且胸前掛滿了軍功章,打扮的樣子,像是要去出席什麼貴重場合似的。
這老爺子出生於1935年,8歲的時候就已經在給八路軍送雞毛信,跑腿兒,打遊擊戰了,15歲參軍,在部隊上幹了一輩子,抗美援朝,曾經親自上過戰場,62年還曾去過青海。
於家裡,他只是個普通的爺爺,但於工作中,他身上一枚枚的軍功章,就是他這些年,積攢下來的所有榮譽。
老爺子步履倒也輕快,見陳美蘭從樓梯上下來,皺起眉頭問:「樓上在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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