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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肇的工資,是按三個月一回寄回國的,出國後是按國際警察的最低工資標準發的,一月5000,還有獎金,是一年一發,攢了幾年,現在也算有錢人,他一本正經,居然來了句:「不是約好的,住賓館?」
這男人直戳戳的,分明司機在,都不會迂迴一下。
雖說分開這兩年半,偶爾也能打個電話,能寫信,但走之前倆人是約好,他走之前那天,要去住賓館,對了,還得要聊聊她重生的事的。
那些事,不可能電話,書信,只能當面聊。
閻肇做事,一板一眼,這是要續上上回的事兒,跟她去賓館聊天。
因為司機一直在笑,陳美蘭只好上了車。
俗話說得好,人靠衣妝馬靠鞍,本來一個很普通的男人,要他還是平常的衣著打扮,不要戴墨鏡,陳美蘭當然認得他,還會立刻使著他給自己揉揉腳。
但因為閻肇戴副墨鏡,又不說話,陳美蘭也就不好意思說什麼了。
車往三環內開,今天去的是貴賓樓飯店。
雖說治安一直在變好,但九十年代的首都,什麼賓士寶馬,馬自達的小跑車,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紅燈隨便兒闖,馬路就是他家的,車裡大多小年青,看起來不咋起眼,但只要他們報個名字,小交警們連查都不敢查,會立刻放行。
相對他們,紅旗屬官方用車,再掛個軍牌,老老實實,走的跟蝸牛似的。
陳美蘭以為閻肇今天晚上,是要單跟自己過個二人世界。
但剛到貴賓樓門外,就見一幫子穿橄欖綠制服的公安,其中,還有一個被推在輪椅上的老人,大冬天的,老人戴了頂氈面禮帽,還戴著口罩,穿得多。
陳美蘭沒認出他來,但認得推輪椅的閻東雪。
所以那是顧霄。
顧霄的情況是這樣的,自從在301醫院治好病之後,就轉到香港去居住了。
他的公司,雖說股份還在他手中,但控制權,目前在股東們手中。
他怕死,不敢回南洋,只能呆在香港,想要透過外界的幫助,奪回公司的控制權。華國警方跟他談過合作,願意幫助他,但被他拒絕了,除了相信大英國協警方比華國警方更有能力,主要是大英國協能給他提供強大的律師團來打官司。
但律師團就意味著高昂的律師費,目前,香港正是歸國前夕,房價飈漲,律師費也隨之,被提到了一個天價。
顧霄的錢眼看就要花完了,官司遲遲沒有結果,這才反過頭來,迂尊降貴,來求助華國公安的。
所以今天,應該是顧霄和公安部的人組的局,閻肇是來參會的。
人還沒死,錢花完了,擁有一座金山,卻被迫二次流亡,顧霄也是夠累的。
這種場合,陳美蘭不該在場的。
果然,閻肇看有人來給自己開門,說:「你先上樓,我會給你叫飯的,後備箱裡有東西,行李先不拿,把別的拿上去。」
這就得說夫妻間的默契了。
閻肇應該屬於被提前喊回國的,因為還不到歸國時間,不能回家,行李也還沒有被公安部最後檢查過,不能提的。但陳美蘭於後備箱裡,看到一個嶄新的蕎皮枕頭。
在那一瞬間,她差點沒暈死過去。
閻肇走之前那天,非說老爺子的枕頭舊了,要給換個新的,然後把老爺子的枕頭抱走了,害閻佩衡睡午覺的時候找不到枕頭,差點沒把家給翻了,結果,枕頭卻在八一賓館的床上。
一看那枕頭,陳美蘭當然知道,閻肇這是在她開闢的新天地裡,給自己找突破呢。司機們的眼色總是格外的好,一路上,司機搶著要抱枕頭,還一個勁兒說:「閻隊是不是有習慣,非蕎皮枕頭不睡啊?」
「是,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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