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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纏足的盛行就與這一目的緊密相關,確實纏足的大範圍流行和禮教變得森嚴幾乎都是從明朝初期開始的。前朝的女人還很少纏足呢。

宮裡女子都不纏足,但汪直聽說,現在外面已經很流行給女孩子纏足了,最小的有從四五歲就纏的,近些年選進宮的嬪妃和宮女都有些是家裡給纏了足,等選上才放開的。選宮女的年齡越來越小,也和這個相關,畢竟纏過的腳再放開也有可能影響走路幹活,還是壓根沒纏過的好。選小女孩進宮,才好選到沒纏過足的。

那些被禁止了出門的女人只有在元宵燈節期間可以光明正大出門逛街看燈,尤其在元宵節當晚出門還有個講究,叫「走百病」,據說要儘量過橋,那樣才更能得到百病盡除的效果。

燈節期間是性騷擾的高發時段,女人失蹤和私奔神馬的也時有發生。汪直很理解:既然人家只有這一天方便出門,要是早就有心與人私奔,當然選這天最合適啦!

正月十五這天白天,清寧宮裡擺了戲臺唱戲——汪直猜著地點選在清寧宮,是為除夕夜冷落錢太后的補償。

看到一折戲講到小姐和書生私定終身,就有個站班的宦官對皇帝和萬貴妃說了一段去年燈節的逸聞,說是有家的小姐逛燈會因為人太多和家人擠散了,家人找來找去也沒找著,過了幾個月終於尋到了下落,才知道小姐壓根不是走失,而是和情郎約好了燈節上相會私奔呢。

這其實不算什麼新鮮事,幾乎每年的元宵燈節期間都會有類似案件發生,但巧妙的是那宦官指名道姓,說出事的那家主人是個翰林院的編修,皇帝也知道那人的名兒。

熟人家的瓜當然比生人家的好吃。沒想到,其他人都當逸聞聽了,皇帝聽後卻皺眉道:「連杜編修家的女兒都能被人拐走,京師重地已經混亂至此了?傳朕口諭給五城兵馬司,今年燈節期間務必加強城防,不許再出有人走失的案子!」

那宦官下值後就捱了同僚們一通數落:「你說你沒事說那些個閒話幹嘛?這一下得給多少人找了事兒?」

後來聽張敏說起這個後果,汪直也覺得啼笑皆非。那個宦官名叫黃賜,在司禮監掛名隨堂,做的是御前侍奉的差事,比張敏的品級還要高一些,年紀也比張敏大,已有三十多歲,平日裡常會想各種名目討皇帝的歡心。

汪直總覺得「黃賜」這個名字有點耳熟,依稀是現代曾經在史料上讀到過的,只是具體有什麼事跡,已想不起來了。

這些還是後話,聽戲那會兒皇帝說完那句話後,就跟身邊的幾位侍長就此話題隨口議論了一番。

后妃們有說小姐拋下父母與人私奔太不孝的,也有說小姐私奔還被抓回來怪可憐的,汪直聽得心裡奇怪:這時候的人不是很講究禮教大防麼?女人跟外男見個面都要被批判,現在說到私奔了,怎麼她們沒誰控訴那個小姐不知廉恥不守婦道呢?

目光轉回到戲臺,他忽然明白了,這會兒正看著才子佳人私定終身的戲,而且戲還是周太后親自點的,皇帝也正看得入味,要是她們再去指責私奔的小姐……說掃皇上和太后的興還是輕的,簡直是打太后的臉啊!

如此一看,這些后妃們別看年輕,情商還是很過硬的,至少比他十幾歲那會強得多。

再往深裡想一步,現在的人一邊宣揚著禮教,一邊又層出不窮地編著少年男女私定終身的故事,顯見心裡還是都嚮往著自由戀愛的。這應該也是幾十年後王學興起的基礎吧,畢竟這會兒的人被禮教洗腦還不算徹底,奴性還不很強,還有可救藥……

皇帝一撇眼,目光落在了他臉上,便笑問道:「汪直,你想什麼呢?」

汪直不禁心裡又打了個突:我又露出什麼表情被他看穿了?

迅速組織了一下語言,他答道:「回皇爺,奴婢是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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