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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鬱槐跟在幾人身後,似是也打算回村南,花小麥撇撇嘴,趕過來闔上門板,卻見那人身形一晃,又閃了進來。

花小麥給唬了一跳,忙不迭朝後退了退,待得將他看清,才心有餘悸地按住心口拍了兩拍,又氣又笑:“你怎麼跟做賊似的?”

孟鬱槐垂眼也笑了笑,不答她的話,徑自到:“這鋪面前後不挨著人家,你獨自在此不安全,我左右無事,陪你一會兒。”

花小麥也不是扭捏的人,聽他這樣說了,就點點頭:“那敢情好,咱倆去後院兒,我讓你瞧個好東西。”

說罷便將大門虛虛掩了,引著那人穿過後門去到院中。

後院靠左邊牆根下挖了個一尺來深的坑,裡頭塞一隻大酒罈子,旁邊堆砌了許多麥秸和穀殼,正圍著酒罈壁緩緩燃燒,不時發出嗶嗶啵啵的輕響。微微有些嗆人的氣息與那酒罈子中濃濃的香味混雜在一處,融合成一股奇異的味道,竟還挺好聞。

孟鬱槐也是走近了才發現,酒罈口是用溼泥封住的,大約已經烘烤了許久,有些乾裂,香味才從縫隙中走漏了出來。

“你這是做的什麼?”他難得地有些好奇,揀了兩張小凳,推給花小麥一張,自己也在離火稍遠的地方坐下了,“酒罈子裡裝的是何物?”

“這叫罈子肉。”花小麥得意洋洋衝他一挑眉,說起吃來,立刻便滔滔不絕,“聽我二姐說,芙澤縣的規矩,飯館兒在開張之前是不能動灶火的,怕不吉利,可是我這裡明天就要開啟門做生意了,總得安排兩道招牌菜吧?思來想去,唯有這道罈子肉最為合適。在這院子裡挖個坑,雖少不了還是得燒火烹煮,但好歹我沒動用到廚房裡的鍋灶,應該能混過去吧?”

孟鬱槐微笑看著她,沒有說話。

這罈子肉也算是一道名菜,只在這個年代,似乎尚未出現。正經的做法。是用一隻雞一隻鴨,腿肉一斤半,再搭配上六兩火腿,四兩海參和四兩鮑魚,稍稍焯過水之後一股腦地都塞進酒罈子裡,最後再放上十來只煮熟的雞蛋,用半瓶上好紹酒與蔥姜、各色醬料煨制,至少得煨上十個時辰,直燒得皮酥肉爛化出汁來,方能取出來食用。滋味極其香腴濃郁。

“這菜雖花時間。卻很好做。而且裡面都是各種葷食,咬一口滿嘴肉香,對村裡成天干活兒的老百姓來說,肯定會覺得特別過癮。絕對會受歡迎。”花小麥說得正起勁,瞟了孟鬱槐一眼,只管繼續嘀嘀咕咕,“只是啊,我跟你說句實話吧,像海參和鮑魚那樣精貴的食材,我還真有點捨不得,所以,我就去買了兩隻大魷魚。一併給塞了進去,橫豎也能借著點海里的味道——我是不是很精明?”

孟鬱槐被她逗得發笑,卻仍是不做聲,只靜靜瞅著她。花小麥有點莫名其妙地朝他臉上張了張,猛地一拍手:“哎。要不一會兒這菜做好了,我給你先嚐嘗?唔……不行,還是讓它在罈子裡多燜一晚,待明早再在灶上熱一熱,味道才更好,你還是明天和柯叔他們一起……”

話還沒說完,手便被人捉了過去,捏在大掌之中。

孟鬱槐低了頭,將她的手仔細瞧了瞧,指腹從她手背上緩緩滑過。花小麥猝不及防,耳根子一陣發燙,又不想表現得太過羞澀,顯得好像沒見過世面似的,於是抿了一下嘴角,彷彿混沒在意地笑道:“呃……我二姐說,我的手成天在水裡泡著,在油煙裡燻著,又幹又粗,難看死了……”

“我的手也粗。”孟鬱槐沒頭沒腦地答了一句。

……大哥,你這算是安慰嗎?

花小麥暗地裡翻了個白眼,不動聲色地把手抽了回去,拾起一根燒火棍,在火坑底部捅了捅。

“我剛從北邊回來,能在家休息兩天。”孟鬱槐偏過頭看她一眼,“等明日你這飯館兒開了張,我就想,把那回事跟我娘說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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