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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老闆一愣,顯然沒料到這一出兒。
他遲疑地問道:「你……識字?」
李雲心懊惱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腦門兒,她怎麼又忘了,這時候可不是誰都會寫字的現代社會呀……
看到李雲心這個樣子,店鋪老闆和客人們,都開心地笑了。
一邊暗贊李雲心機靈,一邊也是善意地嘲笑她沒有自知之明。
不過,那英氣少女卻似乎對李雲心更為欣賞了:
「你不識字,都已經這般聰敏,若是識字,那還得了?」
李雲心汗都下來了,這這這,這可如何是好?
自己是不能說自己識字的。
可若是說自己不識字,這也算欺騙吧?
朋友相交,貴以誠。若是日後,被人家發現了自己的欺騙,豈不是有損彼此的情誼?
不過,遲疑不過三秒,李雲心就決定,還是認下來不識字比較好。
自己大小也算個穿越者,連這身份,都是假的。大可不必對這樣一個小小的謊言感到愧疚。
而且,這也不完全算是說謊——這個世界的字,自己雖然認得,但不會寫呀!
寫書法,可是一門藝術!那可不是一天兩天就能練出來的!
再說了,現在不認字,又不等於一輩子不認字。得從發展的眼光看問題嘛。
其實,別說自己了,就連家裡的兄弟姐妹們,只要關係好的,她都想讓他們能夠讀書識字。
男孩子可以送去學堂,女孩子雖然沒有地方送,也可以在家自學麼。
還可以讓出去讀書的男孩子,回來教家裡的姐姐妹妹。正所謂教學相長,講課的過程,也是一個讓他們複習鞏固的過程嘛。
只是,在這個世界,這個時代,讀書真的是很貴很貴的。
自己手裡這一點點錢,哪怕只送賢哥兒一個去讀書,那也是遠遠不夠的。
李雲心沒有猶豫多久,在外人看來,只不過是一眨眼的功夫。
她努力憋了憋氣兒,讓自己的臉頰紅了一紅:
「這位小娘子謬讚了。我哪兒有那麼好啊?!」
說說笑笑之間,很快英氣少女和李雲心就彼此交換了名字。少女名叫於青梅,是於老爺的小女兒。今年已經十四歲了。
平生所愛,稱得上一句不愛紅妝愛武裝。拳腳槍棒,騎馬打獵,彎弓射箭,樣樣都喜歡。
李雲心也老老實實地交代了自己的底細:
「拳腳槍棒,騎馬打獵,彎弓射箭,我一樣都不會……」
「那妹妹可是喜歡女紅針黹?」
李雲心的臉更紅了,這回不用憋氣:
「女紅針黹我也不會……」
「你臉紅什麼,那些個勞什子,我也不會。」
兩個小姑娘,越聊越是投機,很快就把頭湊在一起,竊竊私語起來。
李雲心很快就瞭解到,滿頭珠翠的婦人,是於老爺的夫人。家中的胭脂水粉,本來是有專人採買的。她來到這家鋪子,其實只是一時興起。
關鍵是於青梅在家坐不住,總是想出門。
要麼就是出門騎馬,要麼就是出門打獵,要麼就是出門逛街。逛街呢,她也不愛逛這些脂粉鋪子,倒是對鐵匠鋪,武器鋪之類的,情有獨鍾。
……
老於家那位「三爺」的帖子還算管用,衙門很快就來了幾個差役,把被夥計們揪住不放的那個婦人給鎖拿走了。
那婦人的同夥兒,彼此交換了下眼神,混在看熱鬧的人群裡,也跟著去了衙門。
李雲心作為證人,也得往衙門口走一趟。於青梅正對李雲心感興趣呢,乾脆陪著李雲心一塊兒,順便也好給她壯膽仗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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