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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也為了以防萬一,在老巢留了心腹之人。

但,吳王本身並不覺得,於知南會這麼快就撕毀協定。留下心腹在老巢,只是出於謹慎的習慣。畢竟當初他手下的兒郎們,可是在荊湖戰場上,重創過楚軍的!

楚軍若不是被他打怕了,又怎麼會甘心和談呢?

若是楚軍一直不肯和談,他雖然也不怕,但想必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到時候別說攻打百越了,說不定還會被越王從他背後狠狠捅上一刀呢!

吳王萬萬沒想到,於知南不但暗地裡一直在做撕毀協議的準備,甚至還在徹底整合了一遍楚軍之後,偷偷派出了一支精英小隊擔任特使。

這支隊伍由軍中最優秀的斥候,和沈贏手底下的私兵精銳優中選優,組建而成。

他們辛辛苦苦地化妝易容、跋山涉水、風餐露宿、一路疾馳,竟然帶著於知南和沈贏夫婦的口頭承諾,跑到吳越交界之地,跟越王那邊聯絡上了。

遊說越王跟於知南結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因為越王手下的民眾,屢屢吃過漢人的虧,從下到上,百越諸部一直覺得漢人詭詐多端,不信他們能夠守住盟約。

這不,眼前這支來談判的隊伍,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

不過,雖然過程極度艱難,但這結盟的事情,到底還是談成了。

原因說起來也簡單。

吳王和越王打出了真火,只要是能夠讓吳王倒黴的事兒,越王就樂不得地要摻一腳。

更何況,楚軍來使也確實說到了點子上。

雖然這軍漢粗魯,說話實在太戳人心窩子,比那文人士子,難聽百倍:

「我們將軍要跟吳王搶的,是荊昌郡和荊南郡的地盤。

那裡土地肥沃、水源豐沛、物產豐富,是著名的魚米之鄉。

再看看您這百越,處在大山深處。

哪怕是距離漢人地盤最近的寨子,要出個山、進個城,都得翻山越嶺。就連腳程最快的人,也得走上起碼一天一夜。

這地方既不產魚、又不產米,既不適合種田,也不適合放牧。反倒是毒蟲遍地、瘴氣滿山,我們將軍腦子進水了,稀罕要你們這破地方?」

這一席話,把越王氣得七竅生煙,讓人把那使者轟了出去。

但氣過之後,思量了一天一夜,越王又讓人把那使者請了回來:

「結盟倒也可以,但你們得答應,搶到吳王的地盤之後,得跟我們開互市!

而且若是有在互市上欺詐我們寨民的,必須得嚴懲!」

「好說,好說。只是你們的寨民,在這互市上,也不能仗著拳頭大,就蠻不講理、不講規矩!」

帶隊的頭領是沈贏的心腹,他到此時對娘子和娘子的夫君,佩服得五體投地。

到了百越這邊之後,事情的發展基本跟那兩口子的推測大差不差。

斬雞頭、燒黃紙,歃血為盟之後,帶隊的使者帶了一個斥候回去給沈贏和於知南報信,剩下三人留在百越的山寨之中。

這是為了取信於越王臨時決定的。這三人主動請纓決定留下。

其中一人出身西北,善於唱些山歌小調,一時興致來了,跟當地女子對歌,結果唱得太好,被招了女婿。

婚禮依的是當地的規矩,但也辦得很是隆重。

越王還在百忙之中抽出一點兒空來,親自赴宴去喝了一頓喜酒。

……

李雲心終於見到了於家人的貴客。

原來是在得月樓住著的那位神秘客人——楚軒的親妹妹,楚軼。

楚軼做婦人打扮,衣著雖然華貴,風格卻偏淡雅。

從她那單薄瘦削的身材,和略有些蒼白的容顏來看,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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