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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張桌子上,大哥大里傳出聲音,陳倩立刻拍案而起,伸手就扯徐鑫的包。
那裡面裝著徐鑫曾經的輝煌,雖然不能給任何人展示,但作為他最珍貴的東西,徐鑫今天背著的,軍事記者證,那是他曾經的榮耀和戰功,他也在回搶。
同一時間,兩拔人打了起來。
夜總會是個經常有人打架的地方,所以人們一開始只是圍觀,並不覺得稀奇。
陳方遠畢竟年邁,幾下就被韓超制服。
而驚到大家的是,從他的衣服裡,居然滑出一把槍。
韓超一腳把槍踢遠,得拽著陳方遠去救徐鑫,因為陳倩穿的是靴子,靴子裡肯定藏著匕首,而她這種間諜出手的,身上肯定厲害,會要了徐鑫的命的。
這時有個醉漢搶到了槍,居然舉了起來,陳方遠給韓超勒著,在拼命大吼:「開槍,打他,只要打死他,我立刻給你一百萬!」
一百萬在他是毛毛雨,可惜醉漢從沒聽過,所以並沒有當真。
醉漢拿著槍左右四顧,所到之處人們紛紛躲避。
醉漢突然掏出一支煙,對準了就要點:「嚇唬誰呀,不過是個打火機。」
看他要點菸,有些人還當玩笑,有些人已經在尖叫了。
這時陳倩已經從靴子裡掏出匕首,對準的正是徐鑫的喉管。
韓超把陳方遠整個砸了過去,旋即自己跳起來,一個飛腳打落陳倩的匕首。
陳方遠已經撞到桌角,已經暈過去了。
陳倩並不戀戰,轉而卻朝著醉漢沖了過去,這是要搶槍。
大陸嚴禁非法攜帶槍枝,就警察隊伍裡,也是一個局裡多少把槍,平常招待任務,警察是不帶槍的,除非申請才能挾帶,所以有一把槍,至少可以讓她逃出上百公里。
韓超也追了過去,但他離的有點遠,陳倩還在不停的拉桌子給他製造障礙。
此時音樂還在唱:「人的一生有許多追憶,只願你的追憶有個我……」
旋轉的跑馬燈下,陳倩的手指眼看夠到槍,而韓超還在很遠的地方。
但他手裡不知何時多了個篩盅,刷的一聲砸過去,恰砸在醉漢手裡的槍上。
槍從醉漢手中脫出,韓超彷彿計算好角度,沖向另一邊,等陳倩到時,槍已經在他手裡了。
這就得說,陳方遠敢只帶個陳倩四處走的原因了。
這女人極為兇狠,剛才已經掏了一把匕首,此時再掏一把,只聽韓超朝天鳴槍,她突然朝著人群沖了過來。
一幫來尋歡作樂的人們如潮水般散開,四處躲避。
齊彩鈴永遠認不清形勢,大喊大叫:「玉鳳,這是怎麼啦,玉鳳。」
……
「玉鳳,陳倩和韓超為什麼打架,他們為什麼打架。」
她穿的亮閃閃吧,還愛尖叫,而這種時候,作為沒有任何戰鬥能力的弱雞,不是應該躲起來的嘛,陳玉鳳看得出來,陳倩這時想劫持個人質。
所以她躲得可好了,鑽在一張桌子下面,把桌腿抱的緊緊的。
眼看陳倩持刀,正在四處找尋合適的人質,一把把她拉到了桌子下面。
選人質當然要選女的,還要選弱的,陳倩看好了一個女孩,大概二十出頭,個頭很矮,只有一米五幾,還特別瘦,跟個未成年似的。
她伸手一把扯,因為對方掙扎,刷一把扯破了對方的裙子。
人到窮途自然惡,她伸手就去抓,見對方躲,揮起匕首就刺。
就在這時,砰的一聲槍響,子彈直擊她的手腕。
韓超旋即撲到,把陳倩拽過來,摁在了陳方遠身上。
在他手裡,這倆人就像倆垃圾袋,他的動作自然的,就跟尋常上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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