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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沒有害孩子的心,可是她們想要爭功,想誇耀,想表現。
明明知道孩子醒來就會找媽媽,可非得一起去送飯,給老戰友留個好印象。
於是把孩子一個人丟那兒,孩子醒來要找媽媽,爬出來,爬進青活麻叢裡,就沒了。
坦白說,就是她們害死的孩子!
是她們的虛榮心害死的孩子!
第34章 大鬧天宮
而她們最後得到的利益是什麼。
倆姊妹一個在後勤部,一個在軍區商店。
要不是她們把禍嫁到小阿眯身上,並且率著眾人,最先找到孩子的屍體,大家感激她們,憑資歷,她們能拿到現在的好處嗎?
特供商店,現在看普普通通,可在商品供應的年代,那是最肥的肥差。
張愛霞在後勤部,她愛人徐耀國雖然早就轉業了,但目前下海後在經營房地產,生意做的風生水氣,他當時拿的頭一塊地,不也是從軍轉私的?
突然有人說:「張愛霞也就下放了兩年吧,回來就到後勤處了,羅司令他們,可都整整下放了整整五年。」
「前三年大家多辛苦啊,開荒種地,後面去的人有什麼功勞。」還有人說。
大家你一言我一語,七嘴八舌。
王夫人既曾經是法官,就有她的公正之處,她說:「艷麗,即使你沒有親手傷害過孩子,但你因此而謀求到了利益,而且你和你姐是故意為之,主觀犯罪,你們就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
「張愛霞真的扔過孩子嗎,挺熱情一女同志啊,真是看不出來。」有人說。
還有人特彆氣憤,說:「就憑她們不照顧好孩子,跑去搶風頭,就該被槍斃!」
羅司令最終主持大局,說:「馬琳,你回去好好考慮一下,這件事咱們該給小阿眯一個交待,張艷麗姐妹,你在軍務處,懂法,你自己考慮怎麼辦。」
估計是怕張艷麗再哭一哭求一求馬琳又要心軟,王夫人說:「走吧,我扶你回家。」張艷麗伸手還想拉,馬琳這回終於硬起來了,伸手一把抓上張艷麗的頭髮,忽而狠手就是一扯,再一把,直接把張艷麗的臉抓了個血爛。
眼看兩個女人打了起來,羅司令忙說:「老馬,勸勸你妹。」
馬司令沒有勸,回頭說:「羅總,要不是手頭沒槍,我立刻就可以斃了她!」
一個才八個月的嬰兒,因為她們倆姐妹想爭功,想表現,失誤害死了。
馬司令是馬琳的哥哥,那是他的小外甥女,就那麼沒了。
要不是有法律,還有一身軍裝,他能立刻提槍,把張艷麗就地正法。
馬琳打她有錯嘛,馬琳殺了她都沒錯!
但畢竟人得講理,不能胡鬧,終歸大家撕開了馬琳的手,她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張艷麗也趁機掙脫,跑出大院,一個人跑的沒影了。
獨剩可憐的馬琳坐在那兒,天地無依,傷心的哭著。
但她確實也性格孤倔,徐師長伸手想扶,她立刻就是一聲吼:「少碰我!」
終是馬司令夫妻和王夫人幾個把她扶起來,送回家了。
等鬧完一場,要回家的時候公交車已經停運了,一家人得走回去。
韓超想抱蜜蜜,但蜜蜜想要媽媽,所以非得要陳玉鳳抱著自己。
「媽媽,馬奶奶真的好可憐啊。」孩子腦袋搭在媽媽肩膀頭,喃喃的說。
設身處地的想,蜜蜜和甜甜,即使受一丁點的小傷,陳玉鳳都要心痛死的,馬琳的孩子沒了,她的心又怎麼能不痛。
陳玉鳳趁機教育女兒:「你可以爬樹,也可以下河,但小孩子要保護好自己,不小心要摔了,碰了,受傷了,媽媽就會像馬奶奶一樣傷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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