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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韓超說。
陳玉鳳結了結舌,今兒她該高興的,可忍不住的,她的眼淚就滾下來了。
「是啊,大路,哥,你要回家,得從大路上回來吧,我但凡閒下來,就在這兒做針線,你要回來,我是不是一眼就能望到你?」她說。
韓超初時沒明白,卻又刷的回頭,望著妻子。
為什麼她執意要在此住一夜,因為這房子是她一磚一瓦,為他蓋的庇護所。
為什麼她要用三筐青蝦蘑菇去換個貨郎擔子,因為她知道她嫁的是個混蛋。
怕他轉業後繼續去當流氓,當混混,想給他謀一條生路。
而為什麼她日復一日,會坐在個大風口上做針線。
是因為只有坐在這兒,但凡他回來,她就能一眼看到。
這些如今聽起來可笑的事,都是陳玉鳳為了他,為了他們的小家,熬心瀝血的謀劃。
她笑著說:「你回來那天一幫嬸兒叔伯們都說你從小路上來了,可我知道你沒有,那天我一直盯著大路口呢,你都沒從大路口經過,咋會從小路來?但我盯了七年,沒盯住,你個沒良心的,費了我七年的眼睛,開著車回來了。」
然後,這個沒良心的不知道她曾多麼辛苦的等了他七年。
陳玉鳳呢,因為夢裡那本書,她什麼都不敢說,把一切藏在心裡,跟著他走了。
其後六年,她一直在努力,拼了命的想趕上他的腳步。
而就在最近,她終於意識到,自己不但追上了韓超,甚至還在某些方面超過了他。
夫妻之間,據說當一方在各方面超越另一方後,因為眼界不同,也因為沒有共同語言了,漸漸的就會越走越遠,就像書裡的她和韓超,最終陌路。
而且書裡還說,這是很正常的,是個社會問題。
但陳玉鳳不覺得,她也不會。
韓超這個丈夫,是她從小看著長大的。
是她苦等了七年盼來的。
她即使在某方面超越了他,也不會覺得有多驕傲。
畢竟是先有他跨過生死,從死人堆裡爬出來,又歷盡艱難回到家,才有的她進城。
是先有他認認真真,兢兢業業的工作,從一個混混,變成了一個國家,部隊可以信賴的幹部,領導,她才有機會能去接觸到那些,能讓她變好的機會。
夫妻是個整體,他們力朝一處使,心往一處聚,才有了今天的好日子。
而這時,她也該圓一下自己那七年苦苦期盼的願望了。
她坐到了椅子上,輕聲問:「咱家的藍花楹好看嗎?」
「好看。」男人說。
她曾經最大的願望,就是讓他看一眼五月的藍花楹,此刻陳玉鳳好滿足。
她再指遠方:「這兒的晚霞,是不是比戰場上,比越國的好看?」
那是個兩側是高山的豁口,兩旁的山口上松柏參天,晴透了的天,即使日落西山後,它不會變黑,而會是一種,透明的,仿如鍍了金一般的藍色。
「好看,特別好看。」韓超說。
陳玉鳳往後一仰,靠到了丈夫大腿上,仰起頭,開起了每每提及,韓超都會炸毛,變成刺蝟的那個玩笑,她說:「我等了你七年,七年裡除非颳風下雨,每天只要閒下來,就坐在這兒做著針線等你,等你的時候就在心裡跟你說話,你雖不在我身邊,可住在我心裡整整七年,你對我那麼重要,我為什麼要拋棄你,去找個小鮮肉?」
韓超低頭看著妻子,看著她給晚霞染上兩酡暈紅的面龐,看著她彎彎的眉,看著她噙的月牙兒一般的嘴唇,和她盛著晚霞,盛著這世間一切美好的眼睛。
良久,他緩緩屈膝,跪到了地上。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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