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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姻與習慣

通常,我們絲毫不理解婚姻的色情特徵,因為,最終,我們在婚姻上看到的不過是狀態:我們忘記了轉化。說真的,我們有十足的理由這樣。轉化不是持久的,而且後來,狀態的合法特徵戰勝了轉化所常見的不規則特徵。我們以色情的名義承認在婚姻之外進行的性活動,我們忽視了最初的形式,在這些形式下,一位婦女的親屬為相對陌生的男人送禮具有一種決裂的特徵。其實,通常,被轉讓婦女的經濟價值有助於縮小轉變的色情特徵,而且在這個方面,婚姻取得了習慣的意義,習慣削弱了慾望,將樂趣化為烏有。

習慣不一定與性活動的強烈程度對立。它有利於彼此的和諧與心照不宣的理解。甚至有可能相信,惟獨習慣偶爾才有一種深入探索的價值,它與誤解背道而馳,誤解將持續的變化變成一種週而復始的失敗生活。我甚至相信,促使我們渴望變化的焦慮常常不過是急躁,是遷怒別人的傾向,認為對方缺乏魅力,應對失敗負責,這是無法適應直覺的一種表現,沒有直覺我們就無法發現一條通常隱秘的道路。為不信任婚姻的態度辯解的是色情本身的結構,這個結構在習慣的範圍內,原本不會構成在放縱中起作用的形象和特徵。這些形象,這些特徵——從裸體到狂歡,從賣淫到暴力——難道不是從根本上與習慣相悖,具備一條不合規律、缺乏規則的原則嗎?讓我們切記,色情是從不合法的婚外性發展而來的。它只能打破一個框框,在這個框框中,規則力圖保持一種基本的不規則性。

倘若性生活沒有應驅使它的這些過度放縱之召自由發展,它將是貧乏的,將被限制在毗鄰動物層次的習慣範圍內。其實,如果習慣真的激發性生活,我們能夠說一個固定的、我們知道必定令人快樂的習慣,在什麼範圍內不曾依靠這些不規則運動支配的變幻莫測的形式?

?Ⅱ 無限的融合或狂歡

1。典禮的狂歡

我們一點也不知道色情在婚姻的形式之外獲得的違反特徵的確切條件,違反是色情的基礎。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婚姻的常規範圍無法為所有灼熱的力量提出出路,這些力量使人受到壓抑,首先透過令人窒息的性焦慮,然後透過劇烈的和過度的爆發表現出來。

我們同意,這些爆發保持了婚姻的違反特徵:它們如同婚姻一樣,是在規則預料之中的無規則。儘管“國王之死的節日”表現出未定型的特徵,它仍在某種意義上是合法的:在國王的屍體腐爛期間,規則透過合法地中止其效用認可它。典禮的狂歡,通常構成節日的插曲之一,甚至更加合法地得到安排。狂歡有自己的理由:這不是我所說的有意為之的劇烈顛覆,而是以土地豐產為目的的傳染性的魔法儀式……狂歡也不乏某種意義,這種意義賦予它違反禁忌的特徵。這樣看來,它甚至達到違反的頂點,彷彿全面地——堅決而無保留地——解除限制。在農神節的狂歡中,奴隸主為奴隸服務並非偶然的意願:規則和結構在力量強大的海嘯中沉沒了,儘管通常風平浪靜。這就意味著在一切事情上都要違反規則而行之,這些規則在野獸般狂暴的大規模活動中被消滅了。人們在恐懼中通常遵守的禁忌突然沒有用了。可怕的交配出現了,令人厭惡的行為無所不在。這些慌張到無法自主的人甚至渴望通常令他們感到恐懼的東西。他們對恐懼和放縱心醉神迷,恐懼的物件是他們可怕的放縱,恐懼賦予放縱令人陶醉的意義。

在傳染性魔術的實施方面,狂歡的有效性無法作為狂歡的基本解釋成立。一個可公之於眾的動機無法證明它不是不可告人的。但是與狂歡相關的豐產除了普遍意義之外,還有一個深刻的意義:我曾經確信,對自然的厭惡是以這些腐敗物質為專門物件的,我們在這些物質中看到生與死的根本巧合,這種巧合的驚人衝突最終取決於一種膚淺的看法。性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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