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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東西難道本科學不完嗎?

是的,真的學不完……

趙欣橋曾經說過,研二的刑事訴訟法課,僅僅「證據」二字,就可以講一個學期。這個白松是信的,他大學的語文老師能把「子曰」裡的「子」一個字講半年,這才叫做學問,不僅學識淵博,最重要的是觸類旁通。

只有學習的越多,才知道自己有多無知,很多人看了個法條,就以為自己領悟了法律,這種人,難不成還能學一天考上清華不成?

週日,白松還去找了徐紡一趟,徐紡的上一本書出乎意料的火,即便是第一次寫偵探校園文,卻幾乎沒什麼邏輯漏洞,經得起推敲,徐紡很有寫續集的打算。

這個事情白松倒不是很關注,再當一次二作也是一件很不錯的事情,畢竟有錢可以拿,還可以幫到朋友。令白松有些吃驚的是,徐紡和張偉好像真的進展很順利,張偉有事,現在都不問白鬆了,而是問徐紡。

張偉收售二手車,他手頭有一輛價值十幾萬元的某眾牌某帕車型。張偉其實沒什麼資金,手頭壓著這麼貴的車子也是資金壓力很大,只是當時車主急著賣,價格合適,張偉就收了。然後,有人找到張偉想要買,價格談妥了,就簽了協議,這個人還交了5000元錢的定金。

近日,某機構對這個車子進行測試時,出現某柱斷裂的情況……買主聽說這個事了,不想要了,並希望張偉歸還定金。

張偉不樂意了?憑什麼啊?因為要賣給這個人,這車子在張偉這裡壓了一個月了。

這個買主也夠厲害的,直接找了個律師朋友,給張偉寫了個律師函,說買主買這輛車,存在重大誤解,要求法定解除合同,退還定金。

「這小子,出息了啊,這事情不跟我說,居然問你。你就跟他說,只要不是車子的問題,這個不存在重大誤解。重大誤解,要求對法律行為所形成的法律關係的主體、內容、客體認知出現錯誤才行,這種是別的因素,而且並非不可抗力。

這就好像,如果,這個車在測試中非常優異,市場價格上漲,那麼,合同成立,張偉也不能隨意取消……」

幫忙解決完這個問題,很快就星期一了。

大早上,白松就開車,拿著局長簽好字的簽呈,帶著趙德祥師傅,一起去了天華市拘留所。

拘留所一般來詢問的比較少,這裡與看守所不同,關押的都是被拘留了3-20天的違法行為人,拘留了人,一般案子也已經結束了,沒啥需要繼續詢問的。

白松來的時候是早上九點多,很快的就見到了費鵬。

「疤臉?」費鵬與白松隔著防護欄,對面而坐,聽到白松問這個問題,第一時間神色有些慌亂:「他出什麼事了嗎?」

「沒事,你怎麼這麼問?」白松表情很輕鬆。

「哦哦哦,沒事,我看到警察,我就緊張。」費鵬沒有回答白松的問題。

「嗯,你最後一次看到疤臉,是什麼時候?」

「其實我還有費明,與疤臉關係都不太好,平時也不怎麼走動,都是董隊在管著他。就連那個乾果攤,也都是疤臉自己在管,我平時從來不摻和。」費鵬道。

「我問你的,不是這個。」

「哦哦哦,最後一次見到他……嗯……應該是我被抓進來的頭一天中午吧,嗯……也可能是下午吧,我在市場裡見過他一面,具體情況我記不清了。」

「你確定,你進來前的那一天,在市場見過他?」白松面色有些玩味。

「我很確定!」費鵬連忙保證。

「嗯,你確定就好。」白松點了點頭:「只是菜市場的錄影……」

「哦哦哦」,費鵬突然打斷了白松:「也可能不是那天,哎呀,我這幾天在拘留所嚇壞了,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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