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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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昌碩說:“吃東西用筷子,何等文雅,西菜動用刀叉,尚具原始習性,是野蠻習慣,不足取法的。”
畫家程瑤笙不缺錢,而自奉甚儉。他不抽菸,不喝酒,食無魚,出無車,寓中的傢俱多為從舊貨店廉價買來的,一個長几還缺條腿,用煤油箱墊著。但他以濟人為樂,曾說:“我得天獨厚,福當和人共享。”
吳湖帆對陳巨來說:“凡遇不相識的人,要絕對讓人看不出你是個印人,我是個畫家。假使葉恭綽對任何人都大談其鐵路建設,梅蘭芳對任何人大談其西皮二黃,豈不自形淺薄?”
錢鍾書說:“‘永遠快樂’這句話,不但渺茫得不能實現,並且荒謬得不能成立。快過的快不會永久;我們說永遠快樂,正好像說四方的圓形,靜止的動作同樣地自相矛盾。”“快樂在人生裡,好比引誘小孩吃藥的方糖,更像跑狗場裡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幾分鐘或者幾天的快樂賺我們活了一世,忍受著許多痛苦。我們希望它來,希望它留,希望它再來——這三句話概括了整個人類努力的歷史。”
周作人很反感用籠子養鳥,他說:“如要鑑賞,在它自由飛鳴的時候,可以儘量的看或聽,何必關在籠裡,擎著走呢?我以為這同喜歡纏足一樣的是痛苦的賞玩,是一種變態的殘忍的心理。”
1924年12月7日,周作人致信學者江紹源:“我的意思,衣服之用是蔽體即以彰身的,所以美與實用一樣的要注意。有些地方露了,有些地方藏了,都是以彰身體之美,若是或藏或露,反而損美的,便無足取了。裙下無論露出一隻腳兩隻腳,總是沒有什麼好看,自然應在糾正之列。”
黃裳年輕時好酒,他是記者,常喝得晃晃悠悠地去上夜班,照寫評論不誤。他說:“喝酒的回憶都是很愉快的。正是因為‘少年不識愁滋味’,我一直不能理解為什麼酒是可以解憂的。”
林徽因說:“頤和園的山太俗氣了,頤和園的精華在後山。”
辜鴻銘主張納妾,他的理由是《字說》中雲,“妾”為“立女”,供男子疲倦時靠一靠。有外國女士與之爭辯,說未嘗不可以反過來,女子累了,用男的做手靠,因而也可以一妻多夫。辜鴻銘反駁的理由是:一個茶壺可以配四個茶杯,沒見過一個茶杯配四個茶壺的。
吳佩孚一生,在生活上奉行“三不”主義,即不出洋,不住租界,不娶妾。
1925年,李金髮由鄭振鐸介紹加入文學研究會,成為該會的第149個成員。這個文學青年一旦進了文學的圈子,接觸到一幫所謂聲名赫赫的人物後,才發覺他們“其實都是亭子間絞腦汁的可憐寒士,若能在中學做一國文教員,或與書局有關係,做一位編輯,便沾沾自喜,終身有托。文人無出路就是如此情形。”李金髮最終放棄了他曾經夢想的文學之路。
曹聚仁一生,集學者、作家、報人等於一身,交遊極廣,可以說文章和朋友都遍天下。他曾在文章中說:“說到朋友之間的相處,我該提一提柏斯格(法國17世紀思想家,即帕斯卡)的話:‘沒有一個人,在我們面前說我們的話,和在我們背後說的會相同的;人與人間的相愛,只建築在相互欺騙上面;假使每個人知道了朋友在他背後所說的話,便不會有多少友誼能夠保持不破裂的了。’朋友相處,也和冬天的刺蝟一般,離開得遠了,彼此感不到溫暖;相處太迫近了,彼此的針又會刺痛了彼此的肉了,只能相互保持若干距離,以彼此能感到溫暖而又不至相互刺痛為度。”
朱自清祖籍浙江紹興,在揚州長大,他說:“許多人想到揚州是出女人的地方。但是我長到這麼大,從來不曾在街上見過一個出色的女人,也許那時女人還少出街吧!不過從前所謂‘出女人’,實在指姨太太與妓女而言,那個‘出’字就和出羊毛、出蘋果的‘出’字一樣。《陶庵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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