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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有強敵,風雨飄搖之中顧不上你的我的,畢竟秦浩的身份註定他總不可能去謀反,但以後就不一樣了,這位逐漸成熟的大帝要鞏固他的威望。

他,已經不需要秦浩了。

哎~走吧,走吧。事情做完了,不走反而沒有屬於他的位置了,帶著崇禎和他之間的友情,免得後面有什麼事情讓他不愉快,就讓一切停在彼此感情最深的時候吧。

不過,看在秦浩和崇禎友誼的份兒上,或是看在臨走崇禎給的那兩萬龍氣的份上,更也許是看在當天晚上崇禎請他喝花酒的份上,秦浩決定,臨走前在給崇禎辦最後一件事:得罪人。

前面說過,崇禎現在就忙著兩件事,一件是秋後算賬,另一件就是錢。

國庫已經幾乎空了,但戰死沙場的將士需要撫卹,重建家園需要銀兩,重建沈…陽需要財物,甚至那些以李存勖為首的投降分子也需要賞賜,直隸和西北兩省被他大筆一揮又免了三年的賦稅,現如今荀見到白花花的銀子時眼珠子都是綠的。

又有大勝之餘威,又有捉襟見肘的形式所逼,內外條件具備之下,進一步進行改革已經勢在必行,這改革的打擊面又太大,得罪的人太多,就連荀也不見得能扛得住,那麼自己這個即將要離開又威望幾與崇禎持平的神仙,自然就成為主刀此次改革的不二人選了。

對此,崇禎自然是感激不盡的,這麼巧,崇禎在拒絕自己之後選的查案主審官又是他親叔叔,那個曾經差一點兒當了皇帝,又在東南狠狠陰了東林黨一把的他叔叔:福王。因此秦浩決定,這改革就先從福王入手吧。

選擇福王來查這個案子,這既在大家的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說是在意料之外,是因為大明自從朱棣開始到現在,已經兩百多年沒有過藩王宗親再次出現在政治舞臺上了,說情理之中,那是因為福王的身份高貴,查這個案子級別和身份都足夠,而且完全不用給任何人面子,他自己也不可能在這件事中有參與,明末的藩王或許有兼併土地的,欺男霸女的,甚至有無惡不作的,但唯獨不可能有私通皇太極的,畢竟這天下要姓朱他們才是王爺不是。

而福王在東南事變中的表現又確實得到了大家的認可,告訴了大家自己是個沒有絲毫非分之念的好皇叔,你看,他們非讓我當皇帝我都每當。

有鑑於此,這個光榮而又艱鉅的任務,就落在了他的身上了。

這是多麼好的機會啊,大明之弊,排第一的就是這藩王宗室,朱元璋疼孩子,因此對每一個兒子都格外的好,朱棣削藩之後作為補償對他們更是好,每一個藩王和宗室的祿米都高的嚇人,開國之初的時候還沒什麼,但兩百七十年後,天底下光他們家姓朱的就足足有二三十萬,每年光給他們的祿米和絲綢就佔了大明歲入幾乎一半!

而且只要是稍微懂一點兒數學的恐怕都知道,子子孫孫無窮盡,今天二十萬,也許明天就五十萬了,到時候恐怕都不用皇太極和李自成來打,大明自己就先被這些王爺給吃死了。

而如今,福王就是個突破口。

福王幾乎可以說是天下第一王,萬曆對他實在是太寵愛了,雖然跟東林黨較勁立太子的戰役以失敗告終了,但對這小兒子的寵愛可真是實實惠惠的,幾乎把半個河…南都封給他一個人了,你讓老百姓還活不活了?等到李自成最後一次在河…南造反的時候,第一個殺的人就是他,把他和他養的滿園鹿一塊給燉了吃了,分發給百姓士卒們吃掉,還美其名曰福祿羹,可見百姓對他之恨。

如今,得嘞,您老人家現在可以在朝堂上呼風喚雨了,這半個河…南的家產,是不是得響應相應咱陛下改革的號召,拿出來給天底下其他的宗室打個樣?

第二百四十章 幫你做的最後一件事

福王是一個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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