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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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刑部勾決,才算最後定論的。因上頭的官一直壓著沒辦,所以這案子到目前還算是未結之案,盧東籬身為縣令,依然可以再次審問,甚至不能算是翻前任的舊案。 他在公堂上下的第一個命令,就是招原告到堂。他原本的打算,其實是再問一遍原告供詞,再把風勁節從牢中提出來,看他有何分辯,然後根據雙方的證言,再傳召所有相關之人審問。可是沒想到,原告李氏一上堂,說出來的話,就讓他的打算完全落空了。 原來,風勁節從來善待佃戶,他的田地收的租子本來就少,而且哪家佃戶家裡有什麼意外,他反倒令人時常出錢相助,他的佃戶都暗中稱他做菩薩,大善人。那李氏死了丈夫,本來是沒想告風勁節的,但一個無知婦人,又哪裡禁得起縣令的催逼,再想到家裡沒了壯勞力,留下孤兒寡婦,無法生計,縣老爺答應讓風勁節賠他們大筆銀子,以便家人活命,她這才答應了汙告風勁節。可誰知道,劉銘沒能如意敲詐到風勁節的銀子,哪裡還肯顧她這一個種田婦人的死活,不但不給銀子,反怪她在堂上語無倫次,上了風勁節的當,壞了大老爺的計劃,暗中又叫下人把她打罵了一番,趕回田裡去。 回到田間,所有的佃戶農人,都不再同她家交往,眼看她孤苦無 依,也沒有人幫上一幫,人人見了她便要啐一口,罵一聲忘恩負義。 眼看著無路可活,她只想抱著兒子去跳河,萬沒想到,風勁節的管家親自上門,說是風公子親口吩咐,她家死了男人,減免三年田租,又留下一筆銀子,給她做治喪之費。除此之外,風家上下人等,沒有說過她一句,罵過她一聲,只是那冰冷的目光,已然將她凌遲。 她害了風勁節,卻反是風勁節讓她們母子可以勉力活下來。雖說暫時不憂衣食,但風勁節在牢中一日,她們母子便一日不能抬頭做人。幾次三番思量想死,只是即沒能為丈夫報仇申冤,又對不起恩人,就是死了,怕也沒有面目見公婆丈夫。每回想起此事,便只能抱著兒子痛哭。 這一番新縣令召她上堂,問起舊事,又是和顏悅色,叫她萬事儘可道來。 李氏鼓起勇氣,一個頭叩下去,大聲道:“清天大牢爺,風家老爺實在是個好人,他沒有害死我的丈夫,我丈夫是被人討賭債活活打死 的,是我不好,汙告了大善人,求大老爺做主,還風大官人一個公 道。” 盧東籬也萬沒想到原告一上堂就翻了口供,倒是省了麻煩,便和顏細問詳情。 李氏做為最卑微的鄉下婦人,再大的怨恨,也不敢說高高在上的縣老爺不是,只說是自己想詐風勁節的錢財所以汙告。又將丈夫被打死的諸般細節,一一講述。 盧東籬也聽出話裡有不盡不實之處,卻也理解她的難言之隱。真要問實了,他有的是法子讓李氏吐出真言,可若真牽涉到前任知縣汙告正當商人,這事就不是他一個小縣官可以審的了,必要往上交去,這樣,不但風勁節要在獄中多受磨折,這李氏,怕也難逃汙告大罪。再加上,劉銘後臺頗硬,真鬧大了,沒準倒黴吃虧的反是無辜百姓。 他為官數年,已知官場上層層羅網,難以撼動,就算要為民請命,也不是隻憑著耿直二字可以辦得到的,當忠臣,有時必須比奸臣更奸 詐,當好官,有時必須比貪官更陰險,才有機會真正為百姓做些事。 他心中雖有許多嘆息無奈,臉上卻絲毫不露,只下令把李氏所告的真正凶手捉來。 那賭場的放債的只道天大的案子有風勁節擔了,如同沒事一般,根本沒想過要逃,自是一捉一個準,到了堂上,見李氏一告,大老爺一 嚇,一個小小草民,早嚇得心膽俱裂,把什麼都招了。 盧東籬也不草率,又追問了若干細節,招認得與原告所說,並無差錯,他仍不輕判,派人把當日在賭坊出入,目擊此事的一干人等,以及與被殺者熟悉的親人朋友一概拘來。連番細問之下,便再無一絲疑 實俱在,竟是連把風勁節提出來審問都可以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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