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部分
花旗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07部分,重生之童養媳 作者:明夏輕歌,花旗,領域文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哼,這樣的人馴服起來才更有意思。去好好查一查他這幾年的主政經歷,還有,他身邊的人他緊密聯絡的那個圈子也都查一查。”
“是。”
翌日,魏楹述職去了,沈寄便帶了人在蓉城閒逛。這蓉城她已來過數回,該去看的那些名勝古蹟也都看得差不多了。這趟出來是來尋覓美食的。有一些好吃的,不是在大酒樓,反而是在這種口口相傳的地方。她今天是慕名來吃三大炮喝老鷹茶的。
“還有多遠?”沈寄問道。這條小巷只有棄車步行,巷子又長走了半日還沒有走完。
昨日來探過路的管孟忙答道:“奶奶,快到了,再轉個彎。”
“嗯。”
眼看轉角將到,沈寄加快了腳步,沒想到剛轉彎就見到一幕血腥仇殺的場景,人數還不少,有二三十人那麼多。她第一個念頭就是出門沒看黃曆,遇上黑幫火拼了。
管孟大驚,趕緊擋在她身前,“奶奶,咱們快走!”
“好!”沈寄深覺是非之地不可久留,馬上調轉腳跟開溜。她一點不想做目擊證人,回頭被滅口就慘了。
她跑得已經都快了,可惜那兩幫人也有人往這邊跑,眼看要撞上,回頭被誤傷了可就倒黴了。
“奶奶,我們抵擋一下,你快走!”管孟眼見避不過,只得帶著幾個小廝把跑過來的人攔住,好讓沈寄有時間跑脫。這樣一來,魏府的下人也陷進了混戰裡。好在這些人都是跟著老趙頭練了幾年的,倒還不會輕易就炮灰了。
沈寄和阿玲拉著手飛奔,心道這樣青天白日的都能遇上這樣的事。難道真的要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過日子才行麼。
眼看要跑出這條小巷了,沈寄緩下腳步,她的心都快跳出來了。阿玲也喘得不行,“奶奶,我去叫巡街的官差。”如果不是管孟留在了那個是非之地,阿玲也不會有這麼勇敢。
“嗯,你去吧,這裡應該安全了。”沈寄靠牆站著,這裡幾步出去就是大街了,那些人應該是追不到這裡的了。追過來她也來得及跑開。
她站了一會兒,喘勻了氣打算往外去看看阿玲找到官差沒有。剛一抬步忽然腳上一緊,低頭一看,有一隻血手抓住了她的左腳腳踝。方才她站的地方不遠處還有一條橫伸出的小巷,那隻血手就是從那裡伸出來的。
沈寄右腳猛地踩在那人手腕上,一下又一下,想迫使他放手。
“你放手,我喊人了——”沈寄也不知道喊人有沒有用,畢竟她帶的下人都不在身邊,外頭那些路人會不會管閒事不好說。
那人痛呼了一聲,抬起頭來,這個說話……再看身形可不就是昨天才巧遇的女子。怎麼這麼巧撞上了她。
“沈氏?”
沈寄瞪大眼,“你認得我?”
“把腳挪開!”那人恨恨的道。
沈寄把腳挪開,朝那人身後看了幾眼,就一個人,而且好像受了重傷,沒什麼好怕的,就是打也打不過她。
“我不認得你!”沈寄仔細看看那人,確實是沒見過,可這人怎麼會知道她姓沈。她不太願意惹麻煩。這人臉上有著慣為上位者的那種威嚴,年紀不大,頂多二十五。
那人已經掙扎著靠牆坐起,“你幫本王一次,日後定有回報。”
沈寄瞪大眼,“你是誰?”
“本王是嵐王。”
“有何憑證?”原來不是黑幫火拼,而是刺殺皇子。
嵐王皺眉,“有憑證,你認得麼?本王的血可經不得這麼流,後面的刺客就要追上來了,別浪費時間了。本王沒有力氣了,你扶一把。”
呃,不認得。沈寄權衡了一下,這個人傷得的確很重,坐在那裡,幾句話的功夫,地上已經有了一窪血。如果真的是嵐王那可一定得救,不為別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