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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讀者問書友群號,我之前只在起點作家說裡提了一次,現在在單章裡重新說一次顯眼的,qq群號是。 然後這個單章不是單純用來發群號的,我想借著這個單章說一些事情。 現在這本書成績不錯,看的人也蠻多,讀者群體比起以前基數要大了不少,就會出現一些問題。 以下,可以當個樂呵看。 10月5號,有一個書城那邊的讀者加進書友群,私聊我問了些問題,有關於書的,也有關於我個人的。 關於書的我都回答了,關於我個人的,能說的我說了一些,剩下的,我告訴這位讀者,不用對我的隱私這麼好奇,有關書的討論也最好去群裡和大家聊,不用私聊我。 然後我就去群裡看了一眼,這位讀者果然在和群友們聊天。 其實到這裡,除了聊天時對方如同領導查崗一樣的語氣,和對我個人情況的不必要的好奇,還有類似於“有讀者說你是gay你怎麼看”這種無傷大雅的問題外,都沒有什麼特別不好的東西,然後我往上翻了群記錄,發現這位讀者加群第一句話就是“作者還活著嗎?” 然後“該不會已經屍變了吧”“臨死前的執念是寫完第二本書再走”“作者晚上不敢出來默默待在棺材裡”,或許是覺得這樣說話很幽默? 但是書友群裡的書友並不覺得這個很好笑,接下來,這位讀者用領導人講話的語氣評論了幾句書,有好有壞,這一點我接受。 之後他問我這本書什麼時候棄坑,好奇兼職是不是入不敷出,什麼時候太監。 我對這種聊天方式表示無語,很希望我棄坑?在此之前,這位讀者的說話方式已經讓很多群友感到不適了。 中間略去一些不太好寫在這裡的話題,我只寫重點了。 提意見是好事,但是,前提是在已有基礎上進行意見。以下摘錄原話。 “1作者怎樣串起兩個劇情如何銜接,2他們又將要扮演那些角色?互相情感線如何?這是要辨析的兩個主要方面,當然如果他強行來了個石頭砸了失憶,那就當我沒說。作者不會這麼坑吧” 問題提的很好,這裡不針對這位讀者,只想透過這些話讓大家看一下其中的問題——提問是針對書的(很好),過程是讀者腦補的(行吧),坑的結論是對作者的(迷惑)。 這個不是個例,已經有很多讀者把自己猜測的情節當做我已經寫出來的情節,然後得出一句讓人迷惑的結論了。 下面是這位讀者關於虞幸的問題,問題根源是,“虞幸徒手戰鬥力sss,拿武器戰鬥力a,為什麼還非要拿一個武器?” 有群友問他,作者什麼時候寫過虞幸徒手比使用武器更強? 他用的是曲銜青的例子來證明,我也摘取原話,括號裡是我加的。 “虞幸在相差大等級的條件下,徒手擒曲(這裡指虞幸和曲銜青在出發前往浮花市之前的小練手),對吧,曲打倆紅衣應該很簡單吧?” 群友說他觀點不對,他的原話:“不不不,觀點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事實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參照物為曲。” 他的意思是,曲銜青徒手打不過虞幸+曲銜青打兩個紅衣很簡單=虞幸徒手打兩個紅衣很簡單,所以虞幸徒手戰鬥力sss,拿武器戰鬥力a,有急切的想找武器的想法是矛盾的。 我:???好傢伙,乍一看還真能唬住人。 但是都不用太仔細看,就能發現,虞幸格鬥強和他拿武器弱有什麼關係! 首先,虞幸格鬥比曲銜青強沒錯(這是我明確寫出來的)。 第二點,曲銜青打紅衣很簡單,也沒錯,是很簡單,前提是拿劍,或者使用祭品。 第三,在虞幸和曲銜青練手的時候,是純格鬥,曲銜青沒有拿劍,也沒有使用任何一個祭品。 作為分化級大佬,她的祭品儲備和劍才是她戰力來源。 虞幸格鬥能力強,哪裡說明拿武器的時候比徒手弱?這個結論哪裡來的? 跟虞幸打的時候曲銜青又沒有拿劍! 很簡單的邏輯,徒手,虞幸戰力5,曲銜青4,拿武器加祭品,虞幸戰力8,曲銜青戰力14(這些不是確切數值,只是舉個例子),曲銜青徒手打不過虞幸,一點都不意味著虞幸拿武器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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