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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兩日下來, 該我完成的工作也基本上塵埃落定了。

我一大早和萌妹子溜達到了許智博的小樓裡等任務。

李大人還在吃早點。

許智博又是牛奶又是麵包的送得殷勤極了。

李大人也一改常態, 送啥吃啥,吃不下了,才手一揮, 結束了許智博的勞碌奔波。

我是看在眼裡,悶在心裡。

我送的早餐就不需要, 許智博送的就吃得香,什麼道理嘛!

什麼道理?什麼道理?什麼道理?……

心裡無數個疑問蹭蹭往腦袋瓜裡鑽個不停的時候, 我突然地意識到了一個一直以來被我忽視或者說刻意不願意去想起的問題——

李大人, 需要的或許根本就不是我這樣的同性。

好像被一道巨雷劈得動彈不得。

我有多喜歡,有多愛,有多可以等, 又有何用?

什麼道理, 男娶女嫁就是道理。

我是可以不在乎,不在意, 因為世上除了最親的奶奶, 最不可捨棄的發小,我沒有可在乎的人,可在意的事。

李大人又怎麼可能不在乎,不在意?

有多離經叛道,不是不知道, 以為求得奶奶的同意發小的理解我就可以放心追逐,卻拿不敢當忘記,自欺欺人地縮在自己的世界裡祈求心裡念著的人某一時某一刻的驀然回首。

如若李大人心裡無此念頭, 就算是千百回的驀然回首,我不也還是我,只是王小南,永遠也不可能在她的心裡打下印記,更枉論成為她的愛人了!

可是,可是,一句“喜歡”已被推得很遠很遠,遠到差點走不回來,我又如何敢說下一句“愛”來掐死自己剛剛得來的短暫停留呢?

流言蜚語有多可怕?

他人非議可躲多遠?

家不能進,親不可認的境地能承上幾分?

事業走遠,理想抱負受錮之時,愛又可撐上幾許?

這些在我心裡不是問題的問題,在李大人的心裡又當如何?

我之所以百無禁忌,是因為我認定了李大人。

而李大人,又憑什麼來認定我?

李一凡。

許智博。

或許還有我不知道的甲、乙、丙、丁,他們都會是李大人的選擇,而我又憑什麼來贏?

朗朗晴天,我確是烏雲壓頂,再也沒有了快活可言。

李大人依舊在和許智博談笑風生。

李大人的笑容依舊美得讓我錯不開眼。

我不錯眼地看著他們,卻連李大人好聽的嗓音也聽不進了耳中。

慢慢地退著往後走,孩童般頑皮的舉止,惶惑不已的心情,我不知道該怎麼做才是對的?

愛不能。

罷不能。

走不遠。

守不住。

不能忘。

不想忘。

作繭自縛,無處逃脫。

身體倚上門板的時候我抬眼望天。

天空總是我喜歡的藍色,潔淨的雲,很薄,很淡。

吞嚥著口水把瞬間衝得我直不起身來的情緒狠狠地壓在心底,我還是鼓足勇氣往前站到了李大人的面前。

李大人說,“智博有心招待,茶點還不錯,小南還想吃點嗎?”

我搖頭說,“不了。”

李大人也不再勉強,只是朝著許智博微笑著的眉眼微微刺疼了我的心。

她什麼都不知道。

我不該讓負面的情緒將自己佔據。

李大人說,今日要在縣城裡召開縣、鎮、村三級協調會,早上會有一場硬仗要打,讓我打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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