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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傲當時直接反問了一句:我有什麼錯?

王家弄得下不來臺,雙方就這麼僵住了。

媒人雖然對王家的做法也是一肚子氣,卻基於媒人的立場做起了和事佬,便跟王家說,這事情,本來就是你們做過頭了,眼下弄成這樣,你們家閨女又能有什麼好處?往後她還怎麼找婆家?真要是還想要這婚事,我看你們只有自己把閨女送過去了,臧爸是個厚道人,應該不會當面給你們難看,臧傲就算有氣也不能硬往外攆,這親事還將就能成。

哪知道王媽媽卻說,有豬頭不愁找廟門,我女兒就算找個二婚的,總也不會沒人要,他臧傲少不得就得打光棍!他臧傲讓我們家這麼丟臉,我們哪能再送過去?想讓我閨女跟他過,非讓他來給我磕頭賠禮不可。

得,意見一致,一拍兩散!

然而畢竟走到結婚這一步了,卻也不是一句「一拍兩散」能了事的。首先臧傲就發難了,跟媒人說,她家前前後後跟我要了四千塊錢的訂親禮,一萬塊錢的聘禮,加上當天一萬塊錢的上車禮。旁的零零碎碎,包括臧爸給的見面禮,給女方買衣裳買東西,到女方家裡送年禮節禮伴手禮,還有女方媽媽好幾回要這要那,這些就算了,讓她家把兩萬四千塊的整錢退給我,我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東拼西湊四處借,是她家沒完沒了折騰人這婚事才完了的,拿我的錢總該退回來吧?

那年代,兩萬四千塊錢,是一個普通農民家庭好幾年的收入了。

女方王媽媽一聽就跳起來了,罵罵咧咧地說,窮鬼破落戶,給出來的錢還能要回去,要不是他不給那六千八的下車禮,這婚事能黃?本來就是他們家不對,想要錢,門縫都沒有!

把個媒人弄得又氣又惱,有道是不說媒,不擔保,坐在家中沒人找,她這一時熱心說一回媒,哪想到弄成這樣!碰上王家這麼不講理的主戶了。

後來李老奶也出面去調停了一番,說你們總得為閨女想一想吧,你們家沒完沒了地要錢,人家敲鑼打鼓娶到門口了死不下車,明明是你們悔婚在先,這名聲也都出去了,你再死攥著錢不退還,往後但凡是個人,誰還敢沾著靠著你家閨女!

話說的到家了,可沒用啊,王媽媽只認得錢是真的。

並且這裡頭還有一個尷尬的問題,男女雙方婚禮前拿了結婚證的,結果一天日子沒過,婚床都還沒靠著邊兒,反倒要辦離婚。臧傲倒是不急不躁的,態度很明確:婚我離,錢你退,好聚好散各不相干。

經這一折騰,臧傲身上的那種「傲」勁兒上來了,說欺人不能太甚,是上法庭還是玩命,他反正都奉陪。

事情一來二去,整整拖了半個多月,半個月後,王家終於在各方的壓力和議論紛紛之下,同意退還兩萬塊禮金,到底還是短了四千,王媽媽的理由是,那四千是相親以後的訂親禮,臧傲相親看中了她家閨女時給的,看都看完了,還能白看?幾個親友忍不住氣憤,臧傲卻不想再理會,就同意了。這事情弄得焦頭爛額,他想爭回來的也不完全是錢,只想趕緊了結算了。

從婚禮之後,臧傲在民政局門口第一次見到王家姑娘,上一回兩人在這兒相約見面,是婚前領結婚證,時隔這些天再見面,卻是來辦離婚證。王家姑娘由一個堂哥陪著,臧傲則是單刀赴會,王家姑娘一見他的面就紅了眼睛,卻最終默默辦了離婚,什麼也沒說。

平心而論,臧傲對王家姑娘印象並不是太差,只是兩人相親訂親,相處不多,印象中就是個內向秀氣的農村姑娘,沒什麼主見,比較愛花錢愛打扮而已。

從民政局出來,三個人站在民政局門前的臺階上,臧傲心平氣靜地對王家姑娘說:「希望你以後能找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凡事自己多些主見,人總得靠自己,未必什麼事都要聽別人的。」

這天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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