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8章 凡西婭選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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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在劉暢導演劇組的夏浩洋每天就跟大爺一樣,早晨起床吃了早餐之後就躺在一張老式藤椅上,然後泡上一壺茶,弄了些水果還有瓜子花生,往上一趟,就是一天。
裴老師在忙前忙後指點大家的舞蹈動作跟站位安排,王雪琴教授也來了一天糾正大家的歌曲發音與指導演唱技巧。
曾靜怡等人是兩邊跑,需要拍戲的時候去劉暢導演那邊拍戲;休息時間就在舞蹈團這邊跟小姐妹們排練舞蹈,也每天都很辛苦。
就夏浩洋像個沒事人一樣躺在那裡悠閒自在。
對了還有一隻貓,夏浩洋從公司將藍胖子也弄到劇組來了,每天就睡在他的藤椅下面。
至於晚上回到賓館?蠢死了的曾靜怡還以為胖子也跟自己一樣每天都很辛苦,不顧自己腰痠腿痛還給他按摩捶背,早晨還有早安咬伺候,樂得夏浩洋最近飄飄欲仙,不知雲裡霧裡。
連續過了幾天舒心的日子。
週三,夏浩洋依舊躺在不知道從哪弄來的藤椅上,看著眼前的小姑娘們唱歌跳舞,翹起的二郎腿還隨著音樂轉著圈,一臉愜意。
“師兄,飛姐打電話過來找你。”曾靜怡將自己的手機遞到了夏浩洋的耳邊。
“飛姐,有事?”夏浩洋依舊躺在藤椅上。
“夏總,溪南衛視那邊來電,說楓葉國歌手凡西婭本期想唱tara的歌曲,希望得到我們的授權。”
在商業演出中,你演唱別人的歌曲是需要支付版權費的。
普通老百姓在家或者在KTV演唱任何歌曲沒有所謂的版權費,或者在網路上不收費的演唱也不需要承擔版權費。
但如果是商業演唱,這需要經過歌曲版權所有者的允許,哪怕是在網上直播演唱,一旦涉及到網友的打賞,理論上也是需要經過歌曲所有者允許,或者支付歌曲的版權費用。
有人說華國網路直播這麼多,打賞這麼多,也沒見幾個人支付版權費啊。
那是華國網路這一塊的監管或者法律還不完善,幾十年來國人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意識還有待加強;那些歌曲所有者不知道網路上誰誰誰侵權,又或者懶得麻煩,但至少從法律角度來說這是違法跟侵權。
《歌手》這個節目是花了大代價邀請歌手上節目,一般來說都有出場費,所以對歌手演唱的自選曲目是自己承擔版權問題。
比如我是XX歌手,我在《歌手》舞臺演唱我好朋友的歌曲,只需要我打個招呼:“哥們,我下週會在華國某舞臺唱你的一支歌,跟你打個招呼。”
“行,你丫唱就是了。”
這事就解決了。
或者是選擇自己同公司的其他歌手作品,這樣也很好解決,畢竟你在《歌手》舞臺的出場費是替所屬公司賺錢,公司自然會幫你解決版權問題。
外國歌手在舞臺上演唱華語歌,一般是《歌手》節目組或者溪南衛視來解決歌曲的版權問題。
這回楓葉國女歌手想要演唱tara的歌曲,所以節目組自然把電話打到了夏浩洋的公司前臺諮詢歌曲授權的事情。
“凡西婭?是那個作詞編曲很厲害的非洲裔歌手對吧,她想要唱什麼歌?”夏浩洋突然坐起了身子。
聽聞到競爭歌手居然要唱自己的歌,tara幾人也都很意外,很自然的圍了上來,想聽飛姐跟夏浩洋在電話中說些什麼。
“她們提了四首歌作為備選,想要這四首歌曲的授權,但歌手本人演唱哪首還沒確定。”
“哪四首?”
“分別是《BOOMBAYAH》《DDU-DU DDU-DU》《Pink Venom》與《Drama》。”
“這什麼品味,居然沒選《蘇高飛》跟《NO9》又或者選擇《Day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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