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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一章 穿越]
“我要離家出走!”
丁安安氣呼呼地說,拿起包轉身走到門口,回頭瞪著一臉委屈的老媽丁晴。等了兩分鐘,她沒的聽到想聽的話,不由生氣地跺腳,轉身頭也不回地走了。遠遠地,她聽到丁晴怯懦的聲音。
“女兒呀,別忘了買晚飯。”
她嘴角一抽,停下腳步,強忍下回去罵她一頓的衝動,將緊握成拳的雙手緩緩放下,加快腳步離開。她不跟她理論,講道理總是說不過她,她要用行動表示,這次一定要真正地離家出走。
丁安安,出身於單親家庭,生父不詳。她的媽媽丁晴剛滿十八的時候跟人一夜情懷了她,為了生下她還跟家裡人鬧翻了,搬出來一個人住。安安出生了,丁晴才發覺自己完全沒有照顧孩子的能力,連照顧自己的能力也沒有,從安安懂事起,照顧家的重任就落到了她的身上。她知道老媽很辛苦,她幫忙做家事也是應該的,她可以忍受老媽N多的生活惡習,其中有一條除外。
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丁晴藉著失戀為所欲為。上一次她剪壞了安安所有的褲子,再上一次她把安安的頭髮理成平頭,再上一次她當在她同學的面上演了一出勸兒打胎記……她失戀一次,安安也要陪著受罪一次,這一次也是一樣,她把家裡除了水之外的液體倒遍了每個角落。(此處的液體包括:油、酒、醋、墨水……角落包括:兩人的衣櫃、鞋櫃,客廳沙發,床鋪)家務都是安安負責的,她難以想象這會是多麼大的清洗工程。一氣之下,她上演了離家出走,這一次如果老媽不把家裡收拾乾淨,她是絕對不會回去的。
拉著身上的包,她委屈地數落著老媽的罪行。
“為什麼她每次失戀都要我受罪,我卻連戀愛都不能談。”
她嘟著嘴,生氣地踢著地上的石子。從她記事起,丁晴就在她耳邊不停提醒她沒有父親的事:沒有父親不代表真的沒有,而是不知道哪個是,也許街上遇到的任何一個就會是她的父親。丁晴是在酒後跟人發生了關係,她不記得那個人是誰,街上每一個異性都是值得懷疑的物件,安安的每一個同學都有可能是她的親生兄弟姐妹。就是這樣的論斷,令她不敢開始一段戀情,她才不要亂倫。從小老大,她一直很乖,學樣的男生不管長得多帥,她都不會多看一眼,哪怕有人跟她告白,她也毫不心動。對方很有可能是她的兄弟,一想到這個,她什麼感覺都沒有了。她沒有交到男朋友,丁晴卻男友不斷。
“明知道失戀會這麼傷心,失戀不到一週還去交新男朋友,根本不把我這個女兒放在眼裡。哪有媽戀愛還跟女兒來分享,還跟女兒討論那件事,還從我初中就說那件事跟我聽,說什麼性教育從零歲開始,根本是她想講。這也就算了,上次竟然還把我介紹給那個男人的哥哥,那個時候我幾歲,好像正在讀高三吧,那個人都快五十了。我看起來像沒有人要嗎,如果不是因為怕出事,我早就有男朋友了,而且差那麼多歲,真不知她在想什麼。”
漫無目的地走在街上,她埋怨著,目光不經意看向身邊走過一對對情侶,忽然覺得有點孤單。很想談戀愛,找一大堆人戀愛,可是戀愛很辛苦,老媽每一次都哭得那麼傷心,有一次喝酒喝到胃出血,她真的很怕變成那樣。不想要傷心,不想為了老媽以外的人傷心。目光無意識地看向手機,快要四點了,她要準備買菜回家了,腦中自然地升起回家的念頭,,一想到現在是在離家出去,她用力搖了搖頭。她要堅持到底,絕對不能再灰溜溜地回去。
年滿十二歲後,安安就會在丁晴失戀之後叛逆,有幾次是花光自己的零用錢,一次是去打耳洞,還有一次是去紋身……每一次最後受害的是她自己,沒有零用錢,她都早餐都沒得吃,紋身最慘,差一點記過。學校找老媽過去,老媽竟然還說是她推薦的,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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