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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只要給她吃飽睡足了,她就不會哭鬧。
冠軍用手輕輕地拍著番薯妹的背,跟著門衛大爺走進辦公室。這裡是中美合資的鞋廠,規模很大,辦公室也十分漂亮,磨砂玻璃窗分隔了幾間辦公室,外面是開放式辦公。如今辦公室裡靜悄悄,一個人也沒有,冠軍衝過去,抓起桌面上的電話,就撥打了陳天雲的手機。
而陳天雲等人,去了粉粉的酒吧,這家酒吧是清水吧,有歌手在這裡駐場,聽歌喝酒,扔扔飛鏢,聊天談笑,便再無其他。
粉粉跟林樂風打過招呼後便去忙了。
胡喜喜看著粉粉的背影問林樂風:“他是不是那個酒店大亨葉柱權的兒子?”
林樂風笑道:“沒錯,就是他。”
胡喜喜讚賞道:“不錯,是個上進的好男兒。”
林樂風想起以前他們五個,每日只懂得買酒尋歡,打架鬧事,從沒有真真正正地過一天安分日子。年少輕狂,誰都經歷過,如今笑看從前,只覺得幼稚可笑。
林書宇很少來這種地方,所幸,這家酒吧在他接受的範圍之內,因為清水吧,本就沒有什麼紛繁亂雜的破事,雖然吵,但是在吵鬧中,卻能感受到一份亂世清靜。
臺上,有人在唱著歌,是一首很老很老的英文歌,叫《yesterdayoncemore》,翻譯過來叫昨日重現,這首歌七十年代的時候很流行,只是沒想到,現在還有人在唱這樣老的歌。
舒勤低下頭喝啤酒,眼裡有熱lang衝擊。她清晰記得,當年,她很沉迷這首歌,買了磁帶回家聽還不夠,還纏著林書宇學唱,然後唱給她聽。
而那時候,她們還在熱戀中,林書宇那時候雖然很有原則,但是卻十分情願為她做事,他練了很多晚上,終於,在她生日的時候對她唱出這首歌。那時候的她,只是迷戀這首歌的旋律,如今,時隔多年,再聽這首歌,她發現,原來她一直都錯看了這首歌,原來,旋律並非是它最好的表現,它真正讓人沉醉,是這首歌的歌詞。
這一首記載著年輕的歌曲,帶給林書宇的衝擊也是同樣的,他不會掩飾自己的表情,所以,當這首歌的旋律響起來的時候,他整個人都顯得有些失神。
他愣愣地看著舒勤姣好的側臉,腦子裡亂糟糟的,想的竟然是那一段段被深藏心底的往事。
柳則柔不知道箇中的原因,只是見林書宇有些失神地瞧著舒勤,她很難受,這種感覺就像是你擁有一隻名錶,你很喜歡這隻手錶,但是,外面也很多人覬覦這隻手錶,所以她要時刻提防,提防忽不會有人搶走她心愛的手錶。
當然,人和手錶是不一樣的。人心思變,她很清楚,手錶看緊點,它總不會自己跑了去,但是人的心是最難掌握的,你即便每日每時每分緊緊盯著,他要變心,一樣會變。
她推了林書宇一把,林書宇回過神來,有些痴罔地看了柳則柔一眼。造物弄人,世事詭變多端,那個,他生命裡曾經最重要的女子,清冷地坐在一旁,從今往後,跟他再無關係。而如今站在他身邊的女子,是他的妻子,與他相伴一生的人。他忽然有些想笑的衝動,他還真的笑了出來,伸手端過一杯啤酒,仰頭喝盡,笑容在他嘴邊慢慢變成一縷無奈。
第一百一十章 漂亮女人
剛喝了兩杯啤酒,陳天雲的電話便響起來了,他拿出手機一看,是個陌生電話號碼,摁下接聽鍵:“您好,哪位?”
胡喜喜推著他,“出去談吧,這裡太吵了。”
陳天雲只聽了一句,臉色大變,急忙飛奔出去。胡喜喜微微錯愕,靖兒問道:“是出什麼事了嗎?很少見天雲這麼大驚失色啊!”
胡喜喜也有些不安,“我出去看看。”剛站起來,便見陳天雲一臉凝重地走進來,道:“我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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