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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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醜陋,但提利昴肚子真是餓了。他伸手去拿盤子。
莫德嘻嘻笑著挪開盤子。“在這兒。”他說,一邊把盤子舉到提利昂夠不著的地方。
侏儒僵硬地爬起身,每個關節都在叫痛。“我們每次吃飯都得玩這笨遊戲嗎?”他又伸手去拿。
莫德蹣跚著後退,露出爛牙嘻笑道:“小矮人,在這兒。”他伸直了手,把盤子放到牢房盡頭的半空上。“你不想吃?在這,來拿啊。”
提利昂的手臂太短,夠不到盤子,更何況他不打算靠近牢房邊緣。莫德只需用他白白的大肚子一推,他就會變成長天堡巖頂上的一癱噁心紅漬,像幾世紀以來鷹巢城的許多犯人一樣。“仔細想想,我並不太餓哩。”他宣佈,又退回監獄的角落。
莫德咕噥著鬆開他肥胖的手指。強風吹走盤子,墜落的途中不斷翻滾。食物飛出視線,還有幾顆豆子被吹回來。獄卒哈哈大笑,肚子像一碗布丁似地搖晃。
提利昂只覺怒火中燒。“你這操他媽狗孃養的爛貨,”他啐道,“祝你早日七孔流血而死。”
因為他這番話,莫德出去的時候,狠狠踢了他一腳,鋼靴正中提利昂的肋骨。
“我收回剛說的話!”他倒在稻草堆上,喘著氣說,“我要親自宰了你,我發誓!”厚重的鐵門轟地關上,提利昂聽見鑰匙轉動的聲音。
對他這樣的小個子而言,他很不幸地生了張非常危險的大嘴巴,他一邊爬回角落一邊想,艾林家的人竟把這稱為他們的“地牢”,真叫人哭笑不得。他蜷縮在薄薄的氈子下——那是他惟一的被褥——向外望著那片刺眼的空虛藍天,以及好似漫無邊際的縹緲峰巒,暗想著如果還保有那件影子山貓皮披風,不知該有多好。披風是馬瑞裡安從山賊頭目的屍首上扒去的,後來歌手和他賭骰子輸了,便落入他手中。山貓皮雖然散發著黴味和血腥,卻很溫暖厚實。可惜莫德一看到便把它搶走了。
尖如利爪的勁風扯著他的毛毯。即使對他這個侏儒來說,牢房也嫌太小。倘若這裡真是“地牢”,那麼不到五英尺外,原本應該有牆。相反,那裡卻是地板盡頭和天空的交界。雖然這裡白天空氣新鮮,陽光耀眼,夜裡也有繁星與明月,提利昂卻寧可拿凱巖城底部最陰暗潮溼的坑洞來交換。
“你飛,”之前莫德一把推他進來時,曾向他保證。“經過二十天,三十天,最多五十天,你就會飛。”
放眼七國全境,只有艾林家族的地牢鼓勵犯人逃脫。進來的第一天,提利昂花了好幾個小時,才鼓起勇氣趴在地上,慢慢爬到山崖邊,探出頭往下望。正下方六百英尺,坐落著長天堡,與他的囚室之間除了空氣,什麼也沒有。如果他伸長脖子,可以看到在他左右兩方的其他牢房。他是石頭蜂窩裡的一隻蜜蜂,還被人折了翅膀。
囚室極冷,山風日夜呼嘯,最糟的是地板竟然向外傾斜。雖然幅度不大,但也夠他受了。他不敢閉眼,害怕沉睡時會滾落懸崖,然後驚恐地在半空中醒來。難怪天牢會把人逼瘋。
諸神救救我,某個之前住在這裡的囚犯,用疑似血液的東西在地上塗寫瞭如是的文字,藍天呼喚著我。起先提利昂還猜測這人是誰,以及他下場如何;後來再想想,覺得自己還是別知道的好。
要是他閉上嘴巴就好了……
一切都是從那高高坐在魚梁木雕刻的王座上,頭頂飄揚著艾林家族的新月獵鷹旗幟,睥睨著他的該死小鬼開始的。提利昂這輩子經常被人輕賤,然而被眼睛溼黏黏,得坐在厚厚的墊子上才有正常人高度的六歲小鬼如此看待,還是頭一遭。“他就是那個壞人嗎?”小鬼抱著玩偶問。
“就是他。”萊莎夫人坐在他旁邊一張較小的王座上,一襲藍衣,為了滿足追求者,特別撲了粉又噴了香水。
“他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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