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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的合同,但是林翰是什麼樣的人?他的偶像雖然是喬丹,但是他會因為喬丹,因為耐克的品牌而去簽下這份屬於十年前的大合同?
要知道,便士哈達威進入nba的時候,耐克和他簽約的是年薪接近400萬的終身合同,林翰當然不知道哈達威和耐克的合同是什麼樣的,這是商業機密,這個機密是阿迪達斯透露給林翰的,雖然也未必準確,很有可能被阿迪達斯誇大,但是林翰並不在乎,拼什麼哈達威每年能拿400萬,我每年只有50萬?雖然耐克是將哈達威當成接班喬丹的未來一哥在培養,但是這樣的差距依舊太大。
所以,雖然耐克和林翰在商談合約的事情,林翰在心裡面早就將耐克打進了冷宮,在金錢方面,林翰從來都是一個貪婪的人,想要讓林翰出血,除了林翰的家人,那麼只能是像爵士管理層這樣能夠給他創造更大價值的人。
因此,最近一段時間回到猶他州之後,林翰一直是有和一個團體在談判,這個團體自然是出賣了耐克關鍵資訊的阿迪達斯,自從84年錯過了喬丹之後,這家公司可以說痛苦了10多年,眼睜睜的看著耐克這個曾經的小雜魚變成了一個恐怖的大鯊魚,這擱到誰身上都受不了。
當然,雖然取得了和林翰直接對話的資格,但是阿迪達斯高層這個時候也是依舊非常鬱悶的,因為林翰這個傢伙實在是太貪婪了,要求的實在是太多了,阿迪達斯是真的想要將林翰當成未來品牌大當家在培養的,也給林翰開出了6年1800萬的超級大合同,這已經是nba僅次於喬丹的大合同了,至於哈達威的合同,阿迪達斯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據傳哈達威的合同年薪在300萬以上,而且有可能是有終身條款的。
但是即便是這樣,林翰還不滿意,這個新秀居然非常天真要求阿迪達斯仿效耐克為他創造一個單獨的運動品牌,而且他要在這個運動品牌擁有股份和銷售分成,其實為林翰創造運動品牌的這個要求也不是不能接受,對於阿迪達斯來說,他們想要再創造一個子品牌其實是很簡單的,只要付出一點管理成本就可以,至於科技能力和製造工廠他們都有現成的,而且他們也願意給林翰很高很高的股份,就算是49%都可以,因為就算林翰有這個子品牌49%的股份,阿迪達斯也能夠讓林翰一分錢都賺不到,在美國,做假賬這種事情實在是太普遍了,就比如今年剛剛上映的超級大片侏羅紀公園,製作成本不過5000多萬加上宣傳成本最多不到1億美金,但是這部全球票房超過10億美金的電影在賬面上居然是虧損的,有智商的人都不可能相信,資本家們為了不給演員或者編劇分紅能夠幹出這樣的事情,阿迪達斯自然也可以幹出這樣的事情,畢竟工廠是他的,科技是他的,工廠的原材料價格是他定的,科技的授權費是他訂的,把左手的錢放到右手上,這種事情誰不會幹?
只是林翰另外的一個要求,那就是銷售分成,阿迪達斯就沒法答應了,因為答應了可就真的是要給林翰真金白銀的,對於運動品牌來說,一雙籃球鞋的成本很低,一雙一百多兩百美元的喬丹x代球鞋的材料和科技和製作成本最多不超過25美金,大部分是20美金以內,即便是包含了運費和流通以及管理成本,一雙球鞋的成本也不會超過他價格的40%,在這種情況下,一雙球鞋的利潤高達他銷售額的60%,這是絕對的暴利,而林翰要求的銷售分成是多少?居然是30%,也就是說,林翰球鞋全年銷售額是1000萬美金,林翰要分走300萬,意味著林翰想要和阿迪達斯利潤平分,銷售額可是沒法做假賬的,阿迪達斯怎麼可能會將這麼多利潤讓給林翰,就算喬丹也沒這麼貪啊。
本來阿迪達斯還以為林翰只是坐地起價,他們也坐地還價就好,誰知道林翰這個貪婪的新秀一點都不讓步,新品牌的股份最低40%,新品牌的銷售分紅最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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