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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一個人是不需要太多理由的,只是契機問題。這一點駱曦曦可以理解。

就像她自己,她很確定自己是從五歲開始喜歡成辛以。

是她生日那天,幼兒園一群小孩子一起出去玩,當時男孩子都痴迷於幼稚激烈的街頭霸王,作為所有小孩子裡最好看的那一個,她梳著五彩辮,穿著新裙子,戴著漂亮的紫瑪瑙手串,坐在遊戲廳裡,邊咬檸檬雪糕,邊觀看賀暄和成辛以並排蹲坐在遊戲機前奮力搶奪排行榜第一名。

之所以極有耐心,因為等最後這一局打完,他們三個就可以一起去她家裡吃她最喜歡的、鑲著紫色水晶的藍莓馬卡龍生日蛋糕。

她期待了那個蛋糕好久好久,但等到終於回到家,卻發現擺在餐桌上的蛋糕變成了另外的樣子,巧克力加獼猴桃,很醜的顏色——她爸爸竟然買錯了。她又氣又委屈,結果賀暄又在一邊大聲嚷嚷,開始唱走調的生日歌,又難聽又吵,炸耳朵,她越聽越生氣,也扯著嗓子開始哭。

用力哭了不知幾句,杵在一邊的成辛以突然手一橫,把他剛在遊戲廳贏來的榜首獎勵——那塊花橡皮,塞到了她手裡,同時另一隻手堵著耳朵,中氣十足地大吼了一聲。

“別嚎了!吵死了!煩死了!再多給你個生日禮物還不行嗎!”

高分貝戛然而止。

哭聲和歌聲都被他這一聲吼嚇停了。

五歲的小男孩個頭還沒她高,嬰兒肥未退,但脾氣已經很衝,人盡皆知。別說她和賀暄,方圓幾里的大人孩子全都知道住西別墅區4號樓成家的那個小孩子最愛生氣,一生氣就罵人,性子躁得很,招惹誰都萬萬不要招惹他。

就是那個時候,駱曦曦透過朦朧淚眼看著面前緊皺眉頭的小男孩,覺得好像是第一次認識這個男孩子。臉龐稚氣白淨,濃眉大眼,鼻樑筆直,但嘴巴緊緊抿著,神情既嚴肅又不耐煩,就那麼單手揣兜又兇又酷地瞪她。

見她愣著,他厭惡地把整張臉都皺起來,小大人的樣子,語氣依然很衝,呲牙咧嘴,滿臉不耐煩。

“都五歲了還哭鼻子!有什麼可哭的!生日蛋糕每年都能吃啊!賀暄你快點哄她!”

那是駱曦曦第一次收到玫瑰花,儘管只是一塊玫瑰花形狀的橡皮,可她人生中的第一朵玫瑰是成辛以送的。那是她在那一瞬間收穫的認知。

就是從那個瞬間開始。

在那之後,她發現自己總是想看到他,哪怕是每天吹鬍子瞪眼、罵罵咧咧、兇巴巴的樣子,只要見到他,她就會打從內心裡覺得滿足高興。

——

但成辛以呢?

他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注意到方清月、喜歡上方清月的呢?一切對駱曦曦而言太突然了,她想不明白,無法理解,可又太想要搞清楚,太想搞清楚她究竟輸在了哪個環節,想到快要發瘋。

小學畢業的暑假,第一次聽到賀奶奶說成辛以被實驗附中數學特長班挑了去、不會再跟她和賀暄一起讀一中附中時,她躲進被窩哭了好久,但很快她就想通了。

儘管上學的時間見不到,但其實沒什麼可擔心的,因為成辛以身邊只有她一個同齡女孩子。

他脾氣實在太差了,小孩長輩沒有一個不這樣認為,而且越長大越差,有時甚至煩躁勁兒上來,自己都能罵自己。從來沒有哪個女孩子敢靠近他,從小到大一直都是這樣。所以,即便分開了不同學校,平時依然只有她能夠跟賀暄一起待在他身邊,去他家裡陪他打遊戲、看他打球、和他一起趴在賀暄家的桌子上寫作業、和賀暄一起給他過生日、問他難解的理科題,雖然他總是很不耐煩,但成阿姨會大聲教訓他要他好好教、禮貌對待她。

這些待遇只有她擁有,因為他們三家是鄰居。這麼多年了,從小到大,她不相信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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