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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手,都給我住手!持棍棒毆打他人者,按大宋律,打四十大板,入大牢二十日以上,情節嚴重者,發配邊疆!

聚眾鬧事者,私闖他人宅屋,毆打他人,入室損毀搶劫他人財物者,其罪更重,統統按土匪造反罪定罪,輕者發配邊疆,重者死刑!!!

你們這一群人,好大的膽子,朗朗光天化日之下,竟也敢公然違犯大宋律法,都無法無天了麼!”

楊雲站在樓上,一時也管不了那麼多了,再不出來大聲恫嚇一聲,晚了,那就到了無法收拾的地步了!

是以,楊雲幾乎吃奶的勁的都使出來了,這一通大喝,聲若洪鐘,字正腔圓,義正辭嚴,彷彿真的是在民間微服私訪的什麼手握重權的高官大臣,身份非常了得,官威赫赫,一種無形的高位者的威壓,睹然間把整個氣氛壓下來了,頓時原本鬧哄哄的人群,瞬間安靜下來了!

要的就是這效果!就是讓這些人誤以為自己是什麼很有權勢背景的人,只有這樣,才足以震懾住人。

隨著這麼一通連蒙帶詐的高喊,短暫的沉默後,流民、老者、老者的兒子後廚等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目光向樓上投來!

尤其是這一幫流民,還摸不清這樓上的到底是什麼官,看樣子可是個不小的官,只是當眼往上一看時,卻見是一個年紀輕輕的小青年,如此年紀輕輕之人,竟有這般官威,罕見,十分罕見,不,不是罕見,而是平生就未見過……!

楊雲這邊,打鐵要趁熱,楊雲自知現在可不是露陷的時候,而且不但不能露陷,還得要往死裡裝,裝著著自己是一位大權在握的高官剛好在民間微服私訪,不巧碰到有民間刁民鬧事的樣子,先在聲勢上壓住人。

只是光裝牛耍酷也不行,還是得有些實實在在的恩惠,不給人恩惠,光靠乾巴巴壓人一頭的官威,想將事情妥妥當當地解決了,怕也是不現實。

自古以來,有多少人會心服口服於耀武揚威的官威下?老百姓是不可能會被官威給嚇倒的,只可能被為官者真正愛民親民,給予愛民如子的恩情、實實在在的恩惠給感化到。

這一點,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

這一批流民,現在飢腸轆轆,最缺的是什麼,不言而喻……。嘿,要感化這群流民應當也不是太難,關鍵是善於捕捉到這群人的需求點,將心比心,以同理心而待之……。

一念至此,趁著這群流民腦子還沒轉過彎來,楊雲趕緊又是向樓下道:

“樓下諸位,聽楊某一句勸,萬不可動手,一旦動手,諸位可就要犯大宋律法了!!!”

說完這一句,楊雲又把頭微微一抬,接著道:“

店家老人家,小子楊雲這廂有禮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打碎一隻碗,遠不是天大的事,犯不著最後大家都生出牢獄之災來!

如信得過楊某,楊某就替老人家做一回主了,如何??!!”

也不待店家同意不同意,楊雲又接著以和事佬的樣子,繼續道:“

助人一力,積德幾世!出門在外都實屬不易,百姓大雨之下無處可去,沒辦法,也只能暫躲一下這旅店裡,望老人家大仁大量,全當積德了,人積德,必有後福!

諸位也聽楊某一句勸,爾等出門在外,流竄他鄉,追究起來,本已是犯了大宋律法,爾等如要再執意鬧事,不聽勸阻,那可就是罪上加罪!

別說爾等區區就幾十人,昔日梁山伯中幾千上萬人聚眾鬧事,官府一樣嚴加追之擊之!

自宣和二年起,朝廷頒有專門律法,對凡聚眾鬧事者,嚴加追究,視情況嚴重程度,處三年以上牢獄起。

聚眾鬧事者,持械傷及他人、致他人死亡者,輕者發配邊疆,充軍,重者斬首示眾……。此非絕不是兒戲!

萬不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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