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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自己懷裡的254萬籌碼,這可是尋常殺手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錢。拿煙綾還是二級行動官時的工資來說,這254萬刀她要幹五十年才掙得到。

尋常殺手也就是E級殺手,最多就是參過軍而已。這類殺手比普通人強也只比普通人強,能殺的也就只有普通人,報酬自然不多。你不幹有的是人幹,這類殺手是被壓榨得最厲害的。

其實煙綾對錢不太敏感,雖然二百多萬拿在手裡,可她根本就不清楚這二百多萬的分量有多重。

對她來說,這二百萬感覺上就是一個數字而已。除了黎朔她無慾無求,錢對她來說只要綽足有餘就夠了。

姑且而言籌碼是足夠了,所以煙綾下注也漸漸大膽起來了。當然這不意味著煙綾犯傻,她的目的是在保證一定收益的情況下輸錢。

尋常賭徒通常也是這麼想的,可輸到兩百萬時他們會後悔為什麼不及時收手,還想把輸出去的贏回來。

當籌碼不足二百萬,就會幻想至少賺回兩百萬。

當籌碼再度下降,不甘、懊惱、煩躁等情緒會漸漸湧上心頭,這時錢就不重要了,他們會享受賭博的刺激和勝利的快感並不斷追求著。

在他們反應過來的時候或許本錢就不足本金的一百萬了,更多的也就不必多說了。

這就是一名賭徒傾家蕩產的答案。

因為“錢”對於賭徒來說有價值,意味著他們可以開車子、住宅子、泡馬子、有面子,他們都有慾望上的追求。

還有部分賭徒是單純喜歡賭博的快感而已。或是徘徊在輸贏之間的刺激感,或是勝利時的激動感和征服感,總之一切都來自於慾望和情感。

然而對於煙綾來說,她唯一索求的情感只有“愛”,還是黎朔的愛。就連她要做的事也不過是黎朔的理想而已,她只是想以此來博取黎朔的好感和歡樂而已。

錢對她來說就像是一個遊戲資料,或多或少對她來說就只是數值的變化而已,她感受不到任何得失的感覺。

因此她才不會步入賭徒的後塵,不如說連成為賭徒的第一步她都做不到。

此時的煙綾坐在一張牌桌旁,她身前還擺著裝滿籌碼的小盒子。她面前還放著十萬籌碼,籌碼後面有兩張撲克牌。

這個遊戲叫“21點”,簡單來說就是21點之內誰大誰贏,21點之外算作0點。

Ace可以當1點或11點,J、q、K為10點。花色不重要,可以要牌、分牌、棄牌,有平局。

至於煙綾為什麼玩起撲克牌,那是因為輪盤賭採用“馬丁策略”比較方便,也就是輸1下1,又輸下2,再輸下4。

簡單來說就是將注碼確定在可以一次性回本的情況。比方說前面兩局一共輸了二十塊,那麼這一次就下注二十塊,只要贏了那二十塊就能回來了。

這看似是一個永遠不會輸的策略,但前提是本錢是無窮無盡的,那樣才不可能會輸。

比方說本錢100塊,從輸了10塊開始採用馬丁策略。從-10到-20,-20到-40,-40到-80;直到這裡手裡就只剩下20塊了,沒辦法再下80塊錢。

煙綾清楚這個策略的缺陷,輸了其實也不會有什麼問題。畢竟有著80萬的蠢貨誰不想坑?反倒能如了煙綾的意。

此時煙綾面前有一張3和一張4,加起來是7點。21點中算作10點的牌有四種,所以拿到一張10點的機率很大。如果拿到15、16、17點就會處在一個很尷尬的位置。

要牌的話可能會超過21點,不要牌又可能會輸給莊家。

煙綾懶得算別人的牌和虛無縹緲的機率,更何況牌盒裡可不止一副撲克牌,只要用最簡單的算數和機率玩就好了。

“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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