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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要不是喝了酒,估計也不至於鬧出這麼大的事情來。

據後來三回頭的老闆回憶,那一鍋羊肉煮好,端上去的時候,眾人已喝得,都有三兩分微醺了。

鄭輝卻覺得,那天,自己一直是清醒的。他說,“喝了酒,反而更加清醒地意識到,自己其實一直不想那麼憋屈地活著。”那天喝過橋酒,也是他的提議。

喝過橋酒,在斧頭幫,那是頂頭的大事。不遇上大事,那是絕不喝的。過橋酒一喝,就相當於破釜沉舟,除了一往無前,再沒有回頭路了。

過橋酒在斧頭幫,是頂莊重的一種儀式。他們第一次喝過橋酒,那還是在之前的三年前的十六的月圓的那個晚上。那是為了紀念他們斧頭幫歷史上最輝煌的一次戰績,同時,也是為了展望,自那以後,斧頭幫更加蒸蒸日上的美好未來。

在那之前,街面上的事,都是飛車幫說了算。在那之後,街面上再也沒有飛車幫了。鄭輝這幫兄弟,除了老魏,全都是一個院子裡的。老魏先前是飛車幫的,後來被策反,替他們做了臥底。在消滅飛車幫的過程中,發揮過至關重要的作用。這種作用,不是體現在智與勇方面,而是在提供情報上面。所謂知己知彼,方能搶佔先機,先發制人,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

那一場持久的鬥爭中,老魏的價值,也就體現在這上面。

說那一場鬥爭持久,並不誇張。事實上,鄭輝從獨自一個人單打獨鬥開始,就跟飛車幫的人,不斷有摩擦。等他闖出名堂,拉起斧頭幫的旗號,跟飛車幫之間的矛盾,更加勢如水火,鬥爭升級,雙方互有折損,勝負不定。飛車幫的帶頭大哥,叫李飛龍,據說,身上有四十多處刀疤,還背了好幾條人命。飛車幫騎摩托車,使雙節棍,最崇拜的人,是李小龍。李飛龍與李小龍,名字就一字之差。但因為這一字之差,李小龍電影裡那種俠義與肝膽,跟他們,就沒什麼關係。

李飛龍好財,好色,好賭,那是出了名的。

斧頭幫與飛車幫生死攸關的那一場戰鬥,就是因為一個叫李曼的姑娘。這姑娘,身段好,屁股翹奶子圓,眼睛鼻子嘴巴,渾身上下,沒一處是不好看的,十足的大美人,任誰見了,都忍不住想多看幾眼的。這姑娘,當時是鄭輝女朋友,後來成了他老婆。如今仍舊風韻迷人。

那一次,要不是李飛龍強暴了李曼,鄭輝也不至於那樣不顧死活。斧頭幫的名聲,雖然響亮,但實力,終究還是不能跟飛車幫比,對飛車幫,他心底,一直有所忌憚。是為了李曼,他才完全地豁出去了。

那天,斧頭幫能夠勝出,也是純屬偶然。

要不是剛好那一陣子,在一次激烈的鬥毆中,他那柄用了好幾年的斧頭折斷了手柄,最後慘敗的,肯定是他們自己。那次他要是用斧頭的話,他們肯定贏不了。這一點,過後回想起來,鄭輝也不得不承認。

若不是這個偶然性,那斧頭幫跟飛車幫,估計仍然還在橋的這邊與那邊,分地而治。是這個偶然性,讓斧頭幫,在那年的八月十六的月圓的夜晚,踏過了那座橋。

那座架在河上的石橋,三個橋洞,修建於1950年代,橋身已被風雨剝蝕得有些厲害。河谷兩岸,是肥沃的黑土,大概因為這個緣故,這地方,就叫黑土河,就地取譬。街道在河的右岸,就一條街,基本跟河流的方向平行。鄭輝他們那個村子,跟這街道,正好落在一個平行四邊形的兩個對角上。

那天,就在李飛龍領著飛車幫,碾壓著斧頭幫,正要衝過橋頭的當兒,鄭輝舉起了手裡的氣槍,一聲尖銳短促的呼嘯自他耳畔起落之後,子彈打在了李飛龍的命根子上,李飛龍立即倒在了橋頭上,成了半個廢人。

那杆氣槍,是鄭輝向朋友借來,專門打鳥用的。

那天,手裡沒有趁手的傢伙,隨手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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