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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在這屍橫遍野的戰場上,這千百年來無數次易手的宣府之地,再一次血流成河。

沈烈安撫著戰馬,一邊不緊不慢的裝填著火槍。

一邊放眼望去。

這一路衝殺過來,沿途那倒斃的人,馬屍體橫七豎八的躺在即將成熟的麥田裡,將那金黃的麥穗染的血跡斑斑。

到處都是兀良哈人的傷兵,在血泊中嚎叫,翻滾著……

還有無主的戰馬,漫無目的的遊蕩著。

夏日的微風吹過。

風吹麥浪。

不但兀良哈人被這可怕的戰果,這慘重的傷亡驚呆了,就連親手創造了可怕戰損比的大明錦衣緹騎自己也驚呆了。

甚至。

左右兩翼複雜包抄的刀十三,李朝花那群人,還有深陷重圍的李如松部,還在奮力與敵騎拼殺。

比拼著騎術和勇氣的時候。

沈烈親率的中央騎兵已經完成了突破。

此刻。

因為燧發馬戰專用火槍的恐怖殺傷力,而殺跌戰場正中央竟然形成了一大片,十分詭異的真空地帶。

“呼。”

一陣熱風吹過,濃烈的血腥氣味瀰漫了開來。

再一次。

沈烈從馬背上的皮帶裡,拔出了一杆已經裝填好火槍,感受著槍管上散發的餘溫,嘴角浮現出一絲笑容。

“成了!”

其實這玩意兒並沒有多高的科技含量。

他只是……

暗中命令工匠,將西洋式的燧發火槍截短了,除了方便騎兵攜帶,也讓後座力變得小一些,更適合騎兵使用。

而眾所周知,截短的火槍初速會變慢,還會損失不少射程,破甲能力也會成倍下降。

可草原騎兵擅長的騎射,本來也射不遠吶!

你騎著一批高速賓士的戰馬射箭,能射多遠嘛,就算你天賦異稟,臂力,腰力都超人一等。

最遠也就能射五十米。

可是我截短後的火槍也能射五十米,不過我這五十米是最佳殺傷距離罷了,而這差別可就太大了。

其實這種改良後的馬戰火槍所發射的彈丸,在貫穿了人體後,在一百米內仍有不弱的殺傷力。

再者說。

我的火槍破甲能力確實下降了,可你只有一副可憐巴巴的皮甲,甚至於,很多遊牧民出身草原騎兵壓根就沒有甲。

大夏天。

只有一身單薄的衣衫,這一片金屬彈幕在馬背上射過去,那就是一個個血葫蘆。

可問題來了。

你手裡那軟趴趴的騎兵弓,所發射的二兩重鑄鐵箭頭,能身穿我身上厚實的棉甲麼?

看著傷亡慘重的敵騎,神清氣爽的沈烈,在心中默默的唸叨著:“這就叫……武器的代差呀。”

這代差有多大吶?

反正這玩意,在歐洲只有財大氣粗的僱傭兵才裝備的起,比如最著名的黑衫火槍騎兵團。

便是一支僱傭兵。

再後來。

在兩百年後的歐洲,面對著火槍騎兵僱傭兵團的威脅,連無敵的拿破崙軍團都被打的遭不住了。

拿破崙被各種僱傭兵軍團,還有容克貴族火槍騎兵團打的實在受不了,只好犧牲了輕騎兵的機動性,下令給麾下損失過於慘重的輕騎兵,配上了笨重的胸甲和鐵頭盔。

沈烈在心中琢磨著。

這武器的代差……

大概也就兩百多年吧。

戰馬嘶鳴中。

戰局突變。

尚在激戰中的兩翼明軍士氣大振,而慌亂中,見中路潰敗的兀良哈人軍心大亂,在混戰中開始調轉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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