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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也就是我和養父母,本身的關係法律不承認?&rdo;

&ldo;法律意義上是。尤其你生母和養母是姐妹關係,如果你生母說是寄養而不是收養,這個很容易糾紛。像這種領養關係往往很複雜,更涉及道德倫理和感情因素,不完全是法律能夠界定的。並且你的戶口在養父母家裡,形成了事實收養,養父母如果真的對你盡到了撫養義務,生父母卻沒有盡到本來應該承擔的撫養義務,那麼現在你生父母想要你回去,你養父母是有權要求你生父母賠償撫養費的。&rdo;

哎,繞口令似的,鬱蔓蔓仔細聽了半天,算是基本明白了,法律上沒關係,事實上還是有點複雜。養父母跟樊家要25萬撫養費,還真不是沒理由的。

不過這裡頭有個關鍵問題,事實撫養她的人,一直是爺爺奶奶才對。

&ldo;那我有賠償養父母的義務嗎?&rdo;

&ldo;如果你主動要求認回生父母,那麼因為你有行為能力,你應當有賠償義務。如果是你生父母主張,那他們應當首先賠償,你可以不賠償的。&rdo;

鬱蔓蔓心說,我有病啊,我幹嘛主動想回去。

&ldo;那繼承權呢?我對生父母有贍養義務嗎?&rdo;

&ldo;沒有合法收養關係,你對養父母不享有繼承權。如果視為寄養,當然可以享有生父母的繼承權,享有繼承權也就有贍養義務。&rdo;劉律師解釋了半天,最終苦笑一下說:&ldo;其實就像我剛才說的,很多時候,像這種民事糾紛不光涉及法律,更多涉及道德倫理和感情,法庭處理也往往會建議調解協商。&rdo;

法律都界定沒關係了,個人感情就不必說了吧。

法律上,養父母跟她的收養關係不成立,而樊家那邊,她正常享有生父母的財產繼承權‐‐其實都是空話,樊慶江和劉麗銀怎麼可能把財產分給她,偏心父母卻也有財產處置權,人家還活得好好的呢,又不是遺產。

離開律師所的時候,鬱蔓蔓心裡還在想這這些事情,陶越則關切地看著她。

&ldo;嗯,我大體上是心裡有數了。&rdo;鬱蔓蔓說,&ldo;反正我只記得一條,我是爺爺奶奶養大的,跟我講什麼權利義務,統統以此為前提。&rdo;

&ldo;本來你就該這麼想,糾結那麼多幹什麼。&rdo;

陶越停了停又說:&ldo;如果你只是想跟養父母脫開關係,其實賠償撫養費也無所謂,我給你,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算問題。&rdo;

&ldo;你傻呀?土豪也不是你這麼花錢的。&rdo;鬱蔓蔓吃驚地張大眼睛,&ldo;他們又沒養我,我憑什麼陪他們撫養費?再說我又沒說要認回樊家,我傻呀。&rdo;

&ldo;隨你吧。&rdo;陶越說,&ldo;我就是想告訴你,有事別一個人煩惱,我能幫你。&rdo;

陶越帶著她往前走,卻忽然停下腳步,笑著說:&ldo;小孩兒,別老想著這些事了,你不是都打算好了嗎。要不,送你個開心的小禮物吧。&rdo;

&ldo;什麼啊?&rdo;

她順著陶越手指的方向,頓時哈地一笑,前邊不遠,好大一團五彩繽紛的卡通氣球,頓時讓人多了幾分喜興。

&ldo;我要這個……&rdo;她興沖沖跑過去,指了一個叮噹貓的,馬上又覺得那個海綿寶寶的好看,那個米妮也好可愛呀,&ldo;這個這個……哎,到底要哪個呢……&rdo;

&ldo;五塊錢一個。&rdo;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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