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殺人不留骨,悍匪楊天勇(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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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天勇此時並不在秘密基地,肖林給他打了個電話,問他司機怎麼處理。
楊天勇告訴肖林:“先把他看好了,等我下班回去再說。”
晚上楊天勇過來之後,依舊是搬個破凳子,往司機面前一坐,來了一輪審訊之後,接著下達了命令:“按照上次的方式處理!”
這次輪到肖林表現了,雖然他心裡也有點發麻,但是不能讓手下的幾個小弟看不起自己,於是他硬著頭皮,帶著那三個小子,把司機勒死之後,分屍煮肉餵狗,最後挫骨揚灰。
這次到手的三菱越野車,警方破案後定價24.6萬元,楊天勇找人改了車架號,又找到了之前賣麵包車時合作過的黑車商,以九萬元的價格賣掉了。
這次的收入,楊天勇不是很滿意,於是4月18號上午九點左右,依然是上次那四個人,又出來尋找目標了,這次他們盯上了一輛墨綠色的三菱越野車。
這輛車是雲南省民族事務委員的車輛,剛買來不久,案發後警方定價45.7萬元,
開車的司機姓馮,當天準備去昆華醫院接她女朋友,結果剛把車子在停車場停好,肖林他們穿著警服就圍了上來。
依然是先禮後兵,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很快就連人帶車弄回了秘密基地裡。
楊天勇早就飢渴難耐了,不過審訊了一番之後,他覺得有點不太穩妥,這小子是去接他女朋友的,那邊見不到人,一定會懷疑出事了。
楊天勇命令手下人先將司機胖揍了一頓,然後逼著他用手機給女朋友打個傳呼,等女朋友回電話之後,再告訴女朋友,自己臨時去外地辦事,要一週之後才能回來。
由於他們這個秘密基地附近沒有訊號,司機答應了之後,這夥人又開車帶著他出去,到了有訊號的地方,把傳呼打了過去。
司機的女朋友在醫院接到傳呼之後,磨磨蹭蹭的過了半天,才去回了電話,結果楊天勇他們早就等不及了,懷疑就懷疑吧,也無所謂了,何必那麼小心翼翼。
他們把人弄回大院之後,還是按照之前的方式,把人殺死之後,又把屍體處理的乾乾淨淨。
這次楊天勇透過一個姓李的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個神通廣大的人。
這個人叫王海,當年35歲,之前在雲南省迪慶州商業局工作,後來調又到了駐昆明的辦事處,此人的人際關係極其廣泛,私下裡也做黑車生意。
楊天勇告訴對方,說自己手裡有一輛部隊的三菱越野車,1998年出廠的,可以的話就把車開過去和他交易。
5月份的一天,肖林穿了一身少校的衣服,楊明才、滕典東和左曙光穿著普通士兵的軍裝,把這輛車開到了大理市的祥雲縣,最後雙方以二十萬元的價格成交。
王海買下這輛車之後,又找到一個人,讓他到處釋放訊息,想把這輛車賣出去。
一直到了2000年四月份,一個姓李的老闆有了購買意向,他透過中間人告訴王海,自己想以50萬元的價格購買這輛車,不過要先開幾天試試車。
王海絲毫沒有懷疑,就把車送了過去,結果沒想到的是,李老闆竟然跟他玩了一次套路。
當時李老闆欠了迪慶州建設銀行的25萬元貸款還不上,當初他貸款的時候,找了一家擔保公司,所以建設銀行就把這家擔保公司告上了法庭。
擔保公司來找李老闆要錢,李老闆告訴擔保公司,自己有一輛好車,最少價值五十萬元,可以給你們抵債。
擔保公司的兩個老闆見到車之後,最終定價為50萬元,由於李老闆欠了25萬,再加上5萬元的利息,另外各種雜七雜八的費用,還要扣掉7萬元,所以車子只能給你13萬。
李老闆要求擔保公司先給10萬元,剩下的3萬元等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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