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一神帶四坑,悍匪孫德林(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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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人研究之後決定,一起做二手車生意,結果忙活了兩個多月,一單也沒做成。
幾個人又商量了一下,覺得這生意不行,不適合自己,整天拿著二手車作案了,看著就犯迷糊,乾脆改行做服裝生意吧。
六月份的一天,三個人一起來到了五愛市場服裝城,想看看市場行情,能不能租個檔口啥的。
結果轉悠了一整天,生意沒啥著落,但卻發現了一個搶劫的機會,要不怎麼說術業有專攻呢。
這次還是二哥發現的目標,對方是一個大老闆,穿戴十分講究,手腕上戴了一個非常粗的金手鍊。
二哥趕緊跟蹤,發現這個老闆住在桃園小區的一個獨立小別墅,於是趕緊回去稟告。
林子哥也覺得可以整一下,因為這家的防範太低了,這錢看著就跟白撿的一樣,實在是禁不住誘惑。
6月24號凌晨,三個人來到了老闆家裡,因為周邊沒什麼鄰居,這次非常直截了當,林子哥敲了敲門:“物業的,趕緊開門,有急事。”
老闆開啟門之後,馬上就舉手投降了:“大哥,大哥,有話好說,要錢是吧,給你們!”
隨後老闆就拿出來五萬多塊錢現金,還有自己手上的金手鍊,全部舉手奉上。
這一單簡單快速,每個人又分了兩萬,必須得再次喝酒慶祝。
在酒桌上,汪家兄弟不停感慨:“這錢來的太容易了!”
不過孫德林在感慨之餘,表示這麼幹不是長久之計,還是得乾點正經事,繼續做服裝生意。
但這次汪家禮沒搭茬,他覺得放著簡單的事不幹,非得起早貪黑的去幹什麼正規生意,純屬是自討苦吃。
再說幾個人都已經搶了這麼多年,一旦被警察抓住,槍斃十次都不夠的,做生意根本就沒必要了。
回頭他就告訴二哥:“從現在開始,咱倆別跟孫德林玩了,這個人不行,胸無大志,咱倆以後自己單幹。”
接下來的一年,林子哥買了一臺波羅乃茲計程車,一邊開出租,一邊倒騰二手車。
結果辛辛苦苦了一年,計程車賺的那點錢,都讓二手車賠進去了。
但汪家兄弟卻不一樣了,每天就是吃喝玩樂,徹底開始享受起生活了。
雖然哥倆也想出去作案,但問題是沒有林子哥在,兩人的智商和勇氣,全都不線上了。
但是坐山吃空了一年多,汪家禮實在坐不住了,他下定決心,必須得整一把,於是命令二哥,馬上出去尋找目標。
接下來兄弟倆做的系列案件,可以真正稱得上大案了,不僅影響大,而且膽子大,大到讓人瞠目結舌。
汪家禮當了大哥,作風完全不一樣,在所有悍匪裡,可以稱為是最“牛逼”的一個。
1997年10月初,二哥在鐵西區九路傢俱城,盯上了一個女老闆,這女的姓楊,戴了一條很粗的金項鍊。
二哥一下就動心了,很快就摸清了所有情況。
這女的開了一家裝飾材料公司,住的地方離市場不遠,在鐵西區南八中路。
這個樓是七層,一二三層樓是酒店,從四層往上,是居民住宅。
如果要去住宅的話,是從樓後的平臺上去,這個平臺其實是三樓的房頂,女老闆家住在五樓。
每天早上八點半,女老闆都會和老公準時出門,但是由於他家的員工比較多,時不時的就會有人過來。
汪家兄弟倆研究了之後,汪家禮覺得不太託底,還是得喊上林子哥保險一些。
結果林子哥瞭解完情況後,覺得不太靠譜:“你只看到她戴了一條金項鍊,怎麼能確定她家裡一定有大錢呢?上次咱們整了六萬,是因為運氣好,不可能每次都這樣。”
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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