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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公安局。
這明其應該是個隊長,但具體負責哪一塊,徐時不清楚。
一到局裡,明其就把他交給了其他人,而後他就被安排到了一個接待室中。他在接待室中等了大約有個十來分鐘,明其才又出現,一手拿著一個資料夾,一手拿著一杯茶。
徐時意外地看著他把這杯茶放到了他面前。
而後,明其在對面坐了下來,目光在徐時臉上轉了一圈後,低頭翻開了他帶來的資料夾:“徐先生,5月29號凌晨兩點半左右,你在哪裡?”
徐時的目光從那杯茶移到了他身上,答道:“在家裡睡覺,山水蘭苑,18棟104室。”
“闖入你家中的那兩個人,你認識嗎?”明其又問。
徐時回答:“不認識。”
“那他們闖入你家中的目的,你清楚嗎?”明其抬頭看了他一眼。
徐時神情平靜,搖頭回答:“不清楚,或許是想進來偷東西吧。我和我朋友這兩個月一直在外地,那天中午左右才回來的。他們可能也沒想到我們有人在家吧!”
明其聞言,眼中飛快地閃過一抹異色,接著又問:“你把你朋友送去醫院後,去了哪裡?你朋友傷得挺重,送到醫院之後就直接搶救了,但你並沒有在那邊等搶救結束。”
徐時回答:“我當時擔心那兩個人逃掉,所以又回山水蘭苑了,但回去後發現警方已經把人帶走了,我就又離開了。之後,去找了朋友,讓他幫忙安排了人去醫院照顧我朋友。”
“那你呢?”明其一邊刷刷記著,一邊追問。
徐時回答:“我有事。”
明其抬頭看了他一眼後,收回目光繼續記錄。片刻後,他放下筆,道:“那兩個人的身份,我們已經基本確認了,其中一人是個通緝犯,和好幾樁案子都有牽扯。另一個人,雖然不在通緝名單上,但他的指紋曾出現過在兩年前外地的一樁重大案件中。接下去,這兩人應該會被移交到外地,去配合那邊的調查。”
徐時點點頭,不置可否。
對於這兩個賞金獵人是什麼結局,徐時並不感興趣。
明其盯著他看了一會後,忽問:“我之前看資料,發現徐先生曾被某特警部隊外聘為培訓顧問,說來也巧,我有個朋友在那邊,我那朋友叫梁超,不知道徐先生認不認識?”
徐時心中不由一緊。
徐時這個身份,正常來講,很多資訊應該都是查不到的,比如他這段被某特警部隊外聘的經歷。
可明其既然已經查到了這部分,那應該也已經查到那樁殺人案了。
而且,明其這話,擺明了就是試探。
被某特警部分外聘的是真的徐時,不是他。明其的那個叫梁超的朋友,或許真的徐時認識,可徐時不可能認識。
更關鍵的是,既是試探,那這個梁超,真的存在嗎?
杯中茶葉沉浮,徐時目光掃過那翠綠的茶葉,而後微微一笑,道:“明警官可能弄錯了,我沒去過什麼特警部隊,你那朋友,就更不會認識了。”
明其微愣了一下。
徐時這回答,實屬讓人意外。他想過徐時會說認識或不認識,可他沒想過,徐時直接就否認了特警部隊的那段經歷。
如此一來,反倒是讓他不好確定,眼前這個徐時,到底是真徐時,還是假徐時。
明其回過神後,不由得低頭笑了一聲。
他弄錯是不可能的,眼前這個徐時肯定也清楚這一點。可他還是這麼說,是覺得否認就可以和那個徐時撇清關係嗎?
當然不是。
明其的問題是試探,那徐時的回答也是個試探。
他在試探明其對徐時這個身份的態度。
既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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