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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苗夫家一開始種番薯,為的是青黃不接的時候,能填飽肚子。

一般都是把番薯跟米糠煮一煮,然後攪合成一鍋稀糊糊。

這樣煮著吃,帶有一點番薯的甘甜,自然比吃糠咽菜好吃多了。

後來張苗發現,要是多種一點番薯,不放米糠直接吃煮番薯,那口感可就好太多了。

吃了許多次糊糊之後,她又發現不切整個用水煮,煮好剝開吃味道就更好了。

他們家能賺到錢,就是因為賣的這煮番薯給過路人。

現在張苗發現,燜的比煮的還要好吃!

發財了,發財了呀!

張苗拿出兩個長的最周正的番薯,用乾淨的盤子裝著,遞給林茗煙二人。

林茗煙接過來,手一沾上去,就燙的彈開了。

“嘶~好燙!”她用燙著的手指摸耳垂,嘶嘶哈哈的說。

四爺聞言默默把盤子接了過來,拿了一個出來細細的剝了皮,遞到林茗菸嘴邊。

林茗煙就著他的手咬了一口,眼睛亮了起來:“好吃啊~”

這番薯是原始的品種,並不是現代那些專門培育過的蜜薯。

但是因為是自然生長不使用化肥農藥的,所以味道很是香甜,好吃的很。

她示意四爺也吃,四爺便拿起放嘴裡咬了一口,“還行。”

跟小時候皇阿瑪給他們嘗過的差不多,有些粗糲噎人,談不上多好吃。

林茗煙又湊過來咬了一口,眼睛都眯成了狐狸眼。

她看著番薯可不僅僅的番薯,那可是她未來的事業啊~

酒水能賺到錢,那這番薯可是要賺功德的呀!

林茗煙這樣想著,便問:“張大嫂,那你們那邊番薯除了煮來吃,還有什麼做法嗎?”

“煮了單獨煮來吃,還可以煮粥、煮糠,都很不錯的,”張苗道:“不過煮粥的人家不多,捨不得那些白米。”

就這?

林茗煙若有所思的點點頭,看來番薯事業還是要靠她的啊!

她已經想好了,康熙爺在位的時候,她就只管推廣番薯的種植。

然後再把粉絲、紅薯幹、芋圓的生意給做起來,既能讓老百姓填飽肚子又能帶動經濟。

等四爺上位之後,就可以用神種,改良成現代的優質番薯,這樣的功勞已經是可以傳世了。

完美!

離開張家的時候,張苗熱情的拿油紙包了好幾個,非要他們帶走。

林茗煙不好傷了她的面子,接下帶走。

四爺騎馬帶她往約定好的地方去,她一路上都在擔心,怕掛在馬上的番薯會顛簸成屎黃色的餅。

不停的叫他:“慢點兒~慢點兒~”

跑了一會兒,四爺把她嘴巴一捂:“不想爺在外頭辦你,就不準叫了!”

林茗煙:???

不是,二十出頭的小夥子是真的不經撩啊!

小手故意往後一按,果然

“嘶~~”四爺的眼神暗了暗。

林茗煙毫無所覺,想著這樣硬邦邦的騎馬,肯定很難受,又心疼了。

鬧著要下來:“前面的林子也挺美的,先去林子裡玩玩吧?”

到放風箏的田野還有不少路,在林子裡休息一下也行。

四爺利落的下馬,卻沒有讓她下馬,而是在一旁指點著教她怎麼騎。

五分鐘後,林茗煙:放開,本宮現在強的可怕!

由著她跑了一會兒,到了林子裡,四爺才託著她的屁股把她抱下來。

正是萬物復甦的時節,樹上冒出星星點點的綠意,煞是惹人愛。

可惜四爺沒有這個心思去欣賞,一雙眼睛只盯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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